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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6名华裔女子怀孕期遭雇主辞退 向马华投诉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10月20日10:05
  中新网10月20日电 据马来西亚《光明日报》报道,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张天赐说,该部今年接获6名年龄介于20至30岁华裔女子的投诉,指雇主强逼她们在怀孕时自行离职。他说,其中两名女子还在试用期,结果遭雇主以百般理由辞退。

  张天赐说,首相兼财长纳吉在财政预算案中宣布女性公务员的产假从60天增至90天。不过,私人领域有很多雇主在女职员怀孕时,不想支付她们的病假或坐月期间的薪水,以多种理由辞退怀孕员工,包括强逼她们自行离职。

  他指出,这些雇主一般都会以没有按时上班、工作性质不适合或仍在试用期等理由辞退怀孕员工,一些女员工甚至被雇主冷藏,让她们知难而退。

  张天赐说,这些案件多数发生在私人领域,如果女性拥有自己的生意,或打理家族生意,她们就不会面对类似问题。他说,他除了接到6宗个案外,也曾接到不少怀孕女性的投诉电话。

  “我很同情这些因为怀孕而被辞退女子的遭遇,她们有本身的压力,即使怀孕也必须出来工作以养家活口。她们被辞退后,真的很难找到工作。”

  根据1955年雇佣法令37条文,雇主必须让怀孕员工享有60天产假,不过前提是女员工必须在公司服务超过4个月。如果女员工在公司工作首4个月内发现怀孕,雇主可以多种理由辞退她。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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