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成都10月20日消息(记者刘涛)记者从2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已经通过四川省人大审议,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
实施办法对政府及部门职责、成员及出资管理、财务管理、盈余分配、政府扶持政策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其中仅半数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条款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了宽松的政策环境。
四川省农民专业合作社12628个,全国排名第10位,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及带动农户430万,仅占全省农户总数的23.6%,总体还处于起步阶段。这次出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细则为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制定了17条扶持政策,占实施办法总条数近50%,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了宽松的发展环境。
实施细则还强化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职责,强化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的监督,调动成员参与合作事业和内部管理的积极性。此外,细则还允许服务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科技人员获得相应报酬;允许农民专业合作色发展信用合作事业,开展内部资金互助活动,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资金短缺困难;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联合社,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抗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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