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国际清算银行(BIS)发布消息,宣布成员国央行和银行监管部门就《巴塞尔协议III》(简称“新协议”)达成了一致。该协议只需要在11月的20国集团峰会上,经各国领导签署通过,即可进入具体的实施阶段。
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27个成员经济体共同达成的新协议,到2015年1月,全球各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将从现行的4%上调至6%;而由普通股构成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银行风险资产的下限则提高得更为明显,将达到7%,其中包括2.5%的资本留存缓冲。现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仅为2%。此外,新协议还对银行资本的定义和风险评估作出了更加严格的界定。
该协议被认为是近几十年来针对银行监管领域的最大规模改革,旨在促使银行减少高风险业务,确保银行业健康和稳定的运行。专家们认为,新协议将对欧美银行业产生重大影响,部分银行或面临资本短缺。
新巴塞尔协议经过大多数国家与地区的认可,代表着国际银行业监管的方向和趋势。加入WTO之后,中国商业银行面对着巨大的国际竞争压力,商业银行必然会逐步遵循国际银行经营管理的统一规则,接受以新巴塞尔协议为准绳的国际银行业监管原则、标准和方法。
面对日益复杂与波动的金融市场,风险管理能力已经成为决定现代商业银行的生存与发展的核心能力之一。商业银行是否能够妥善管理风险,将直接决定银行的盈亏和生存。许多西方的先进银行历经几十年的发展和实践,在风险管理方面已经逐步构建成了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对于这些国际先进银行,风险管理的方法和理念已经凝结成一种文化,渗透到银行的各项业务和员工的各种操作行为之中,而巴塞尔协议正是国际银行界全面风险管理规则的全面体现。
自1988年颁布以来,它已经成为全球银行普遍认可的国际惯例与游戏规则。而目前已经颁布的新巴塞尔协议更是对银行业风险管理作出了新的规定和指引。
对中国来说,新的银行监管规定影响并不明显。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表示,从近期来看,巴塞尔委员会新的资本监管方案,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并不是很大,中国银行业核心资本充足率远高于国际银行业的水平。
2010年中报数据显示,中国的大中型银行资本充足率均超过10%,核心资本充足率也在8%以上,平均拨备覆盖率则是超过150%,都已大大超过了《巴塞尔协议III》的要求。
对中国银行业来说,新协议也会带来一定的影响。蒋定之提醒,资本监管是对银行监管的一个最重要的外部约束,这个监管指标的改革,毫无疑问对银行的经营模式、盈利结构及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他说,鉴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今后一段时期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和消费升级的关键阶段,无论经济建设还是社会事业的发展,对信贷需求还是相当旺盛的。今后很长一段时间之内,信贷资产高增长将成为常态。因此,从资本补充、风险覆盖,资本的覆盖、反周期资本的提取,到对重要金融机构附加资本的计提,带给中国银行的压力还是比较大的。
2013年至2019年是《巴塞尔协议III》实施的过渡期,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认为,“这给中国银行业一个很好的发展期。如何把握好达到国际标准与稳健经营的平衡,是中国未来银行业的机遇”。
吴晓灵建议,鼓励银行多做表外业务。新的巴塞尔协议对表外业务资本及风险拨备的要求,实际上对欧美银行的约束更大。从中外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比较来看,国内不少银行的净利差收入占70%或80%,而美国的银行只占40%至50%。由于表外业务非利差收入业务已占很大比重,新的巴塞尔资本协议对欧美银行的影响较大。可对中国银行业来说,这方面的业务做得还不是很多,即使加强了对资本的要求,与欧美银行比较起来,还是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鉴于国内资本市场不发达,银行资产充足率暂时的健康并不值得沾沾自喜。未来,中国银行业全面参与国际竞争,银行服务能力等方面与国际一流水平还有着不小差距。因此,中国的大型商业银行要冲上国际舞台,还有许多地方需要与欧美同行交流合作。无疑,新协议也给未来欧中金融合作指明了方向。
据悉,10月30日-31日,“欧洲和中国战略合作与发展论坛”将在北京举行。预计将有超过400位欧中重点城市的市长同台对话。欧洲和中国金融界、能源界、文化旅游界、传媒界的大鳄精英也将在论坛上展开交流。
据国际金融服务集团(UFS)董事局主席何世红介绍,这次欧中论坛的主题是“欧洲和中国:世界经济的新引擎”。参加论坛的欧洲和中国精英人士,将就金融、能源、城市、文化与旅游、传媒等领域新的全球合作模式展开深入探讨。而“欧中金融合作”则是本次论坛的重要议题之一。
作者:晓冬 发自北京
(责任编辑:黄成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