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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8商户因雨损失378万 开具暴雨证明也难理赔

来源:华商网
2010年10月21日09:33
投保的商户(右二)拿着气象台开具的凭证与保险公司交涉 本报记者 王警 摄
投保的商户(右二)拿着气象台开具的凭证与保险公司交涉 本报记者 王警 摄

  第一回合

  商户出具气象部门证明,“8月4日下午,北郊局地1小时降水量10毫米以上,属大到暴雨”

  保险公司称,每小时降雨量达16毫米以上,才算暴雨

  第二回合

  商户再次出具气象凭证,证明当日北郊局地下了暴雨

  保险公司称,不能准确证明大明宫建材市场附近也是暴雨

  第三回合

  商户又办了一份气象凭证,凭证上称可以推断当日在北三环附近有暴雨

  保险公司称,“可以推断”能否作为理赔依据需商议

  8月4日,一场强降雨让北三环大明宫建材市场的部分商户受损,做板材生意的赵先生几个库房内的板材淋雨受潮变形发霉,损失上百万。赵先生和几家商户找到了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没想到保险公司要求的一张“暴雨证明”,让商户们为难了几个月。

  8家商户称损失378万元

  赵先生说,他和其他7家商户共同在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参保。事发后,保险公司的人赶到现场,进行了抢救,并对损失情况进行了勘察。

  一张填有大地保险公司出险工作人员签名的8月5日的“调查报告”显示:“经现场实际勘察,海亿达(赵先生的公司)仓库总面积为1620平方米,货物受水淹高度为31厘米,其中垫木高度为5厘米。”

  与赵先生一同在大地保险公司参保的7家商户,也都因为暴雨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8家商户共造成损失378万元。

  暴雨定义不同“证明”被指造假

  据了解,赵先生在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参保,保额为500万元,保费为每年4000元。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受损商户必须提供一张气象部门出具的“暴雨证明”,理赔工作才能继续。

  8月5日,赵先生和多个商户到西安市气象台,开具了一份文号为76号的气象凭证:“2010年8月4日下午,西安地区出现阵性降水天气,西安北郊局地1小时降水量达10毫米以上,属大到暴雨。”

  赵先生将这份证明拿给保险公司,对方说不行。赵先生这才发现,大地财产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里对暴雨等级给了解释:“每小时降雨量达16毫米以上,或连续12小时降雨量达30毫米以上,或连续24小时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的降雨”才属于暴雨。

  赵先生等人重新出示了气象证明,凭证上的“10毫米”改成了“16毫米”,再次拿给了保险公司,又遭到了拒绝。保险公司认为,赵先生等商户出示的同一文号的凭证上,出现了两次不同的数字,存在造假行为。“气象台认为10毫米以上就属于暴雨,可谁知道保险公司要求16毫米以上才是暴雨。凭什么说气象台开的证明有假?”赵先生对此感到不解。

  多份证明难说服保险公司

  8月15日,赵先生等商户在西安市气象台又开了一份气象凭证:“2010年8月4日下午,西安局地出现短时强降水,北郊局地1小时降水量达10毫米以上,草滩、北三环附近1小时雨量达16毫米,属暴雨级别。”9月27日、10月12日,商户们又先后在西安气象台、陕西省专业气象台开了两份证明,证明8月4日下午,西安北郊局地下了暴雨,但保险公司认为,没有一份报告能准确证明8月4日下午北三环大明宫建材市场附近的降水量为16毫米以上。

  记者了解到,西安市只有22个加密气象观测点,大部分区域并不在观测点上,气象部门只能依靠最近的观测点来分析。商户蒋先生认为,虽然离他们最近的三个观测点都没有达到暴雨,那也不能证明大明宫没下暴雨。

  在和保险公司多次交涉后,赵先生等人从西安气象台拿到了第6份气象凭证。但保险公司又表示,凭证里的“可以推断”并不是直接的事实凭证,还是不能理赔。

  保险公司:将请示更高一级专家

  昨日上午,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客服部总经理柴文剑表示,客户最早提供的气象证明,数据发生变动,“这份报告的真实性让我们有了联想空间,所有的定损核损工作停滞”;其次,最后一份气象证明里,气象台用的是理论推测而不是观测记录,理论推测能否代替气象观测记录作为理赔依据,需要和大地财产保险总公司协商。“能否理赔,我们需要请示更高一级的专家。”柴文剑说。(本报记者 段晓宁)

(责任编辑:new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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