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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高中女生辍学外出打工 一个月后返校遭拒绝

来源:中安在线
2010年10月21日13:52

  枞阳县的徐先生近日拨打本报新闻热线962000,称他亲戚的一个孩子9月份开学后私自离校一个月,返校时却被学校拒之门外。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呢?记者进行了采访。

  ■读者投诉

  离校打工返校遭拒

  玲玲(化名)是枞阳县白云中学的高二学生。今年9月1日开学时,玲玲到校报到,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没有交齐学费。一个星期后,玲玲产生了辍学的想法。“家里经济条件不好,她成绩也不理想,就想去打工赚钱。”玲玲的父亲告诉记者,他在广东打工,女儿9月上旬竟然到了广东,说不想读书了,要和父亲一起打工赚钱。

  无论父亲如何劝说,女儿就是不愿回学校。无奈之下,他只得给玲玲介绍了一份服装厂的工作。大约一个月后,玲玲放弃了打工的想法,在父亲的陪同下返回学校,没想到却被学校拒之门外。

  “自己出去打工,才发现知识的重要,回到学校我会好好念书的。”玲玲哽咽着对记者说:“记者姐姐,我知道自己错了,我想回去读书!”

  ■白云中学

  建议玲玲找新学校

  “她没有请假,私自离校一个月,已经严重违反学校规定。”枞阳县白云中学教务处的吴主任告诉记者,校方已不愿接收该学生。吴主任说,玲玲成绩较差,而且一直未交学费,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开学后一周未交学费,一个月无故缺课的学生,学校有权吊销其学籍。“就算她现在补交学费,我们也不愿意接收她了。”吴主任说,学校可以暂时为玲玲保留学籍,建议她找其它学校。

  玲玲的班主任潘老师告诉记者,玲玲犯了错误,但并非不可原谅。“如果她愿意回到班上,我还是会欢迎的,再给她一次机会。”潘老师告诉记者,只要学校同意接收,老师愿意多包容孩子,但要玲玲和父母写下保证书,承诺以后不再私自离校。

  ■省教育厅

  白云中学做法不妥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的缪处长对记者所反映的情况有些惊讶。“当务之急是必须让学生有学可上,无条件地让学生上学!”缪处长告诉记者,白云中学的做法不妥,玲玲的父母可以直接向当地教育局反映,请求教育局妥善处理此事,尽快让玲玲重返学校。

  本报见习记者 杨通梅 

(责任编辑:new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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