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高地
近日,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罗豪才在第三届“北京人权论坛”上表示,发展权是一项基本人权,但并非任何一种发展都必然带来人权状况的改善,真正有助于人权保障的发展模式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罗豪才指出,人权与发展关系的理顺要依靠法治。要通过科学发展来提升人权保障能力和水平,就必须依靠法治理性解决秩序与自由、公益与私益、效率与公平等矛盾。特别要指出的是,要全面树立法律至上的权威,保证法院肩负起人权保障的重任,就要尊重司法判决的既判力,不能对本国和外国法院的生效判决指手画脚,不允许将人权概念沦为政治工具。
罗豪才强调,实现人权与发展的有机统一,固然离不开个人努力和社会参与,但主要依靠政府,要建设服务政府、有限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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