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督察人员对民警驾驶警车遵守“道路安全法”“警车管理规定”以及携带三证(驾驶证、行车证、警证)情况进行检查。 人民网青岛10月25日电 (记者宋学春 欧运奇 摄影/文)从2010年2月至10月,青岛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治理的范围包括:警车非执行紧急公务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警车私用,非因公务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口等以及在执法办案中违反规定程序违法扣留、扣押车辆,挪用、未按照规定妥善保管涉案车辆,违反法定程序和要求处置涉案车辆。
治理中,青岛市公安局督察部门对全市警车逐一登记建档,对依法扣押的涉案车辆实行一车一档户籍式管理,两类车辆的登记做到了100%。专项治理期间,全市公安督察部门采取路检路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方法,对全市警车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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