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分得200元 潜逃16年
自首 给“妻子”一个名分
□时报记者 汪佳 通讯员 周律如
时报讯 16年前,抢劫分得200元,潜逃异地不敢回家。期间,娶妻生子,为给“妻子”一个名分,16年后终于自首,取保候审后与妻子来到民政局领证。
1994年,当时楼某是名19岁青涩小伙。当年11月某日晚上,楼某和另外两个朋友周某、陈某合计拦车抢劫。当天晚上,三人手持木棍、西瓜刀等工具,在家附近的公路边抢劫了两辆过路货车,共抢得现金3000余元,其中楼某分到200元。
属地警方立即铺开大网展开调查,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楼某选择了出逃。
随后,当地缙云县公安局新建派出所的民警每年过年都到楼某家中打探楼某下落,可自打出逃后,楼某从未回家与家人过过团圆年。
逃亡开始,楼某先后在广东、广西等地以替人养鸭为生,最后在永康一家铸钢厂落脚。转眼到了适婚年龄,2002年,他结识了女孩刘某,之后两人同居并很快生了一个儿子。可这8年来,他却始终心怀愧疚,因为欠着妻子一本爱情证书——结婚证。这种愧疚成了一种压力,压得他透不过气来。
今年10月11日,楼某终于在这一天选择了面对,选择了解脱,他从永康来到缙云县公安局新建派出所。
“我是来自首的!”35岁的楼某,两边的鬓角已长满白发,头顶的头发掉得厉害,面对民警,他泪流满面地说出了埋藏心底16年的那句话。
自首的同时,他提出一个要求,要求给妻子一个真正的名分,去办理结婚证书。
10月12日,楼某被缙云县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
取保后,楼某在派出所办理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几个工作日后,25日一大早,拿到身份证后,楼某便和妻子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来源:青年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