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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社保干部为他人骗保开绿灯落马

来源:重庆商报
2010年10月31日02:38
  本报讯 (记者 徐勤 实习生 杨柳)收入不入账、虚拟项目、虚报人头,如今“村官”犯案逐渐增多,涉案金额从几千元到上百万元不等。昨日,全国基层检察机关服务城乡统筹研讨会在我市綦江召开,参会代表共同研讨了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为城乡统筹服务,并为预防职务犯罪出谋划策。

  去年,綦江县检察院曾办理了该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9名干部贪污贿赂窝案,其中有3人在办理该县单位新参保和单位漏投保补缴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骗保开绿灯,虚报人头享受养老保险,从而收受他人贿赂。在2008年,綦江县检察院立案查办的綦江县卫生系统8名正副院长受贿一案中,8人落马也跟“吃回扣”有关。

  綦江县查处的两例职务犯罪,只是我市检方服务城乡统筹、提供法治保障的一个缩影。去年,我市检方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05件796人,商业贿赂案在案件数和人数上都超过了五成,达到了340件354人。其中以房地产开发、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为重点的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案件203件209人。此外,在去年开展的“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中,我市检方共起诉涉黑涉恶案件79件785人。

  “村官”职务犯罪已引起我市检方关注。据统计,从2006年1月至2007年5月,我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村官职务犯罪案件涉及最大的金额才27万元,而2008年1~7月,在市检察院一分院辖区就有两村官的涉案金额超过百万元。如璧城街道办事处某村主任陈某等人侵吞土地出让金100余万元。

  据了解,“村官”中作案者大多数是村支部书记、村长、村委会委员和财务人员,他们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多是贪污。为此,有代表提出,严把“村官”选拔,并加强监管,提高“村官”素质,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责任编辑:郭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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