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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强拆血案中的快与慢

来源:新京报
2010年11月01日02:04
  马上评论

  10月30日凌晨,山西太原晋源区一待拆迁民房发生入室行凶案。10余名手持棍棒人员闯入民房对两人殴打,致使一人死亡一人受伤,当地政府、警方迅速组织6个工作组和专案组,仅用一天时间便抓获6名主要嫌犯,并正式拘捕其中5人。

  拆迁发展到夜半持械入室行凶伤人致死的地步,可谓令人发指,晋源区有关部门能在第一时间应对、破案,展示了工作效率“快”的一面,但强拆事件之所以愈演愈烈,最终发展到入室行凶、持械伤人致死的地步,恰是之前的“慢”坏了大事。

  应看到,尽管强拆、以及对强拆的不满、反抗由来已久,但矛盾的激化、尖锐程度,却有一个由轻到重的发展过程。强拆方的蛮横、暴力,也存在一个逐步升级的演进轨迹,从最初的言语威胁到断水断电、长围久困,继而发展到绑架殴打,如今最终发展为持械入室、伤人致死,不过是较此前的无法无天“更上一层楼”罢了。如果地方部门在拆迁的初期能够“快”一点,及时介入,遏制违法,许多野蛮、暴力行为将因此被震慑,矛盾或许不至于如此激化。

  而事实上,在很多时候,很多地方,这种强拆纠纷的处理是“慢”的,强拆者在这种“慢”的纵容下,往往可以用极少的代价,获得其所期待的收获,而在强拆中受到损害的居民,则很难获得应有的补偿,更难以通过合法手段得到保护,讨回公道。

  当下,一些地方、一些部门至今仍把野蛮拆迁当成“提高行政效率”、“降低开发成本”的灵丹妙药,对类似事件的幕后责任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百般纵容。可以说,正是这种态度,才让针对野蛮拆迁的执法“快不起来”,也才导致拆迁者有恃无恐,肆意妄为,制造出严重祸端。对此,难道不该追究责任吗?

  陈在田(学者)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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