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网游“抢车位”成为现实版 物业回应可能是误会

来源:新文化网-新文化报
2010年11月02日05:08

  网络小游戏“抢车位”,可能很多网友都玩过,游戏规则很简单,只要发现谁在自家的停车位里停车,贴个条,就可以给它撵走。不过,现实生活中的“抢车位”,可就没有游戏中那么具有娱乐性了。

  在长春华侨休闲广场小区内,也有人在抢车位,可结果却是双方伤了和气不说,至今仍未找到一个妥善的解决办法。

  自家车位被邻居给砌上了

  李女士是2003年入住长春市华侨休闲广场的。买房子时,她一起买了车位,为日后买车做准备。

  1日,李女士拿出一份2003年与开发商签署的协议书,记者看到,在协议书上标明,小区住户购买了丁栋10号位,且协议双方都签了字。

  “白纸黑字上写的,车位是我买的,怎么就让人家给抢走了呢?”李女士说,车位的问题是今年“十一”过后出现的。因为她还没买车,她的10号车位一直以每年4000元的价格租给了别人。“十一”过后她偶然去了趟车位,却发现她的车位被“砌”上了,还安装了大铁门。

  “我到物业公司一打听,原来是我家一个邻居把车位给砌上的。”李女士说,这就奇怪了,为什么自己的车位会被别人砌上了呢?

  1日,记者跟随李女士来到了丁栋车库。看到,这里一共有12个车位,其中后三个车位是被砌上的,还都安装了大铁门。李女士说,这个有大铁门的10号车位就是她的,但现在她没办法使用,只能让租她车位的人暂时把车停到9号车位上。

  邻居手里也有一份协议

  李女士说,砌她家车位的邻居是和她同楼的住户老徐家。这件事儿,他们两家也协调过,但一直协调不成。

  据了解,老徐家手里也有一份协议,上面标着,老徐家是在2008年,花7万块钱买的丁栋10号车位,所以他们一直认为,10号车位是他们家的。但在两份协议上所不同的是,李女士车位的卖方是房子的开发商,而老徐家车位的卖方则是吉林省泽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日,记者找到老徐家,徐家人没有开门,只是说,有什么事情找物业公司去。

  李女士说,因为车位的事儿,两家人闹得不太愉快,主要是车位的归属问题。徐家觉得,既然10号车位的墙已经砌上了,也花了几千块钱,要不就换一下,9号归李女士,10号归徐家。但李女士表示,她自己2003年就已经把车位给买了,为什么要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换车位呢?

  她还说了一个细节,她后来听租她车位的用户说,当初砌车位时,对方说已经协调好了,就让租户把车停在9号车位了。租户觉得既然车位主人都同意,他的车停哪都可以,就没多问。但李女士说,在砌车位前,没人找她协商过。

  物业:错把9号签成了10号?

  针对邻居之间因为车位闹出来的纠纷,物业经理表示,其实问题很好解决,实际上就是两个车位卖串了。2008年时,10号车位堆了一些物业公司的杂物,到2009年才清理干净。物业经理也是后来才知道,他说,这可能是误会了,错把9号当10号了。

  他说,是后来他才知道这个车位是属于李女士的,但可能是老总与徐家签车位时把号搞错了。

  物业经理说,其实现在就面临一个调位和换位的问题。这期间应该产生一面墙1600块钱的费用。物业公司经理表示,物业公司也认赔。

  至记者截稿时,邻里双方均没有采纳这个方案,仍在僵持之中。李女士说,到了必要时,她会寻求法律帮助自己维权,拿回本该属于自己的车位。本报记者 田贝尼  

(责任编辑:news7)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