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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启动专项行动严格整治非法销售警用品行为

来源:新华网
2010年11月02日18:52
  新华网北京11月2日电(记者卢国强、李舒)北京警方2日启动专项行动,严格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警用制服、专用标志物、警械具等警用品的行为。北京警方表示,凡带有警用标志、标识及警服、警服专用标志物的器材,均不许可公开出售。凡是违规的企业和个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将可被处以15日以下拘留、5倍罚款的处罚,触犯刑法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公共秩序管理处处长冯永林介绍,今年以来,北京共发生犯罪嫌疑人利用非法购买的警用品、警用标志,冒充警察从事招摇撞骗、抢劫、诈骗等案件60余起。“假警察”已经严重威胁到市民的安全,损害人民警察的形象和威信。

  目前,北京警方已经对全市170余家生产、销售警用品场所进行了全面的排查。从现在开始直至年底,警方将对所有此类场所存在的违反规定生产、销售警用品的行为进行严格整治,整治范围包括99式警服及警服专用标志物、警械具(包括警棍、手铐、脚镣、约束带、电击器、警绳、警用强光手电、催泪喷射器、警用制式刀具、警用多功能腰带、防暴喷雾驱散器、防暴射网器、警灯、警报器),及带有警用标志、标识的其他物品。

  2日下午,记者随民警来到北京市东城区一家安防设备公司。在这里,不但公开摆放着各式警灯、警报器、各类警服,还有明令禁止公开销售的网枪、手铐等警用装备。警方现场责令经营者将所有警用装备暂时封存,等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警方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允许生产、销售、使用、持有警用器材。合法销售企业不允许公开展示、售卖警用器材,民用安保器材销售,也需企业内部保卫部门审批后方可销售。
(责任编辑:刘士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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