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11月4日电 (记者 刘裕国)四川省依据地震灾区劳动保障特殊政策,通过加大重建和发展力度,拓宽就业门路,到9月底,地震重灾区至少一人就业家庭户数达到总户数的99.9%,提前实现“2010年重灾区98%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的目标。
3日,四川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了今年前三季度地震重灾区促进群众就业工作情况。数据显示,1月至9月,地震重灾区城镇新增就业16.4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7.1%;帮助694户城镇零就业家庭、43563户农村失地无业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据了解,地震发生后,在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的支持下,四川省迅速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支持灾区恢复重建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特殊政策。2010年7月,四川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促进汶川地震重灾区群众就业的意见》。这些突破性和创新性的政策措施,为帮助灾区群众就业创业和企业恢复生产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他们还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先后向地震灾区拨付就业专项资金17亿多元,有力地促进了灾区群众就业。同时,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
一是积极开展对口就业援助。四川省政府与18个援助省(市)签订了的对口就业援助协议,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动加强与援助省(市)的沟通、协调,积极搭建定向招工、劳务输出对接平台,与援助省(市)共同组织实施了全国规模最大、时间最长、参与地区最多的就业援助行动,共帮助175.4万名灾区群众实现就业,其中异地转移就业近20万人。
二是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根据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实际,各地相继开发了疫情监控、震情监测、废墟清理、治安维护、伤员看护、物资搬运、环境清理等公益性岗位,并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共安置灾区群众23余万人。
三是倾力帮助灾区企业恢复生产吸纳就业。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因灾暂时陷入困境的企业,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缓缴社会保险费等措施,共减缴、缓缴社保费33亿多元,有力地支持了企业走出困境、恢复生产;对暂时失去岗位的灾区企业职工,进行失业预登记,发放失业保险金,稳定了10余万职工队伍。
四是采取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措施,鼓励支持灾区群众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2009年,为灾区群众创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2亿元,扶持了一大批灾区群众自主创业。
此外,为了让灾区群众能够方便、快捷、及时、有效地获得就业信息、享有就业服务,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设置宣传专栏、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广泛宣传政策,做到家喻户晓。
一是深入开展“手牵手就业援助行动”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组织就业援助小分队,克服重重困难,走村入户,进行就业、培训愿望摸底调查,逐户登记造册。
二是采取在灾民安置点设立工作站、就业援助大篷车等方式,在废墟上、板房中举办招聘会、开设培训班,向灾区群众就地就近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就业培训等服务。
三是采取主动上门、直接受理、集体预约、联合审核等形式,缩短流程、简化程序,做到即时办理,当场办结,将群众和企业享受特殊政策的成本降到最低。
两年来,人保部门共为灾区群众举办招聘会1500余场,培训灾区群众近90万人次,把岗位信息、职业培训送到了灾区群众身边,有力帮助了灾区群众实现就业、稳定就业,受到灾区群众普遍好评。广元市的就业援助工作被群众高票评选为2009年“感动广元十件大事”之一。
(责任编辑:刘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