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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巨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叶志翔夫妇因受贿受审

来源:新华网
2010年11月05日16:39
资料图片:图为叶志翔。
  新华网杭州11月5日电(记者方列)记者从温州市检察机关获悉,因涉嫌受贿,原衢州市委常委、巨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叶志翔及其妻子黄巨英4日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叶志翔在担任衢州市委常委、巨化集团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40余万元、港币7万元。其中,被告人黄巨英参与共同受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78万多元。

  在庭上,叶志翔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大部分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认为自己大部分的受贿款都是在推脱不掉的情况下才予以收受的,并在事后通过其他方式对行贿人进行了补偿,如帮助炒股赚钱、提供投资建议避免投资损失等。叶志翔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忏悔,愿意接受法律处罚,但请求法庭对其妻子予以照顾并免予处罚。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叶志翔与黄巨英犯罪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分别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但也具有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如具有坦白情节、悔罪表现较好、受贿赃款已经部分追缴等,建议合议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法院将择日作出宣判。
(责任编辑:刘士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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