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析
从制度安排的角度看,对人才的补贴和对穷人的补贴都是需要的,各有各的功能和效果,似乎不能把买不起房的怨气撒在马化腾身上。
“该不该给马化腾发住房补贴”,《新京报》“京报调查”对此进行了一次网上调查,其结果如下:认为“该发,杰出人才需要奖励”的占14.3%;认为“该发,关键是要透明公开”的占30.1%;认为“不该发,奖励人才没必要非给钱”的占16.1%,认为“不该发,补贴应先紧着需要的穷人”的占28.8%。如果将认为“该发”的两种意见合并,相加后所占的比例是44.4%;将“不该发”的两种意见合并,相加后所占的比例是44.9%,正好是平分秋色,不相上下。
分析“正方”意见,将住房补贴视为“杰出人才需要奖励”,也许不是政府当年设立这一政策的本意。虽然“意见”中提到“设立"高层次专业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用于高层次专业人才各项奖励、资助和补贴。”但奖励应该具体体现在“鹏城杰出人才奖”这一奖项上。住房补贴应该还是用来“解决住房问题”的,“意见”中的说法是“市政府按照人才不同层次,分别以购房或租房补贴、购房贴息、提供人才公寓等方式,为高层次专业人才解决住房问题”。至于“关键是要透明公开”,深圳市的“意见”应该是在媒体上与公众见面了的,现在在网上仍然是一搜索就能查到;而且如今在发放之前有关政府部门还进行公示,这都说明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操作上还算是“公开透明”的。
分析“反方”意见,至于“补贴应先紧着需要的穷人”,这样说可能有些失当。从某种意义上说,当前在经济领域的激烈竞争中,最重要的就是人才。所以深圳市以一系列优惠政策来吸引人才,其目的是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这是无可厚非的。很明显,这些政策并不是为马化腾量身订做的,政策对象针对的是一大批有用之才。再说,马化腾也不是一登场就是“富豪榜榜眼”,他也是一步一步走过来的。所以,从制度安排的角度看,对人才的补贴和对穷人的补贴都是需要的,各有各的功能和效果。似乎不能把买不起房的怨气撒在马化腾身上。说“奖励人才没必要非给钱”,这话有点含糊,因为可以理解成“不给钱也行”。媒体上有人给出建议:政府照发住房补贴,说明政府诚信;马化腾婉拒谢绝,说明他有风度——这也许是解决这桩公案的上策。至于领了后再做慈善,好像就有点“秀”的味道了,此乃下策。
对政府而言,既然马化腾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和资格,将他列入公示的名单是按章办事,言而有信。想起一个古时候的故事,商鞅在城门口竖起一根木头,说谁把它扛到府衙就可以领赏,但一干众人都不相信。乡下来了个大汉,可能是那种“缺心眼”的。听到有此好事,扛起来就跑。到了府衙,商鞅果然给他不菲的赏钱。从此商鞅立信于民,果然干出一番大事业。古人如此,现在的政府做事也当讲诚信。
唐钧(学者)
调查原声
@春天也有栗子:真不知道为什么马化腾同志“被享受”高级人才住房补贴,招谁惹谁啦?凭啥人家不能享受呢?270多亿身家又怎么啦,那也是小马哥智慧与艰辛付出的成果。奖励和物质财富没有关系,奖励是对能力和价值贡献的肯定!
@周克成:人们反对马化腾领住房补贴的主要理由是他已经拥有上百亿财富。其实我们可以反过来想一下,如果政府有一笔钱一定要送给一个人的话,是应该给社会中最富的人,还是给最穷的人?从恻隐之心看,也许应该给最穷的人;从奖励杰出者看,应该给最富有的人。因为对商人而言,越富有,说明他对社会贡献越大。
@赵海峰:我们不妨来看看这个“深圳房补”的本来面目:根据深圳市2008年推出引进高端人才的系列政策,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2009年6月29日正式启动向高层次专业人才发放住房补贴的工作,符合规定条件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可在深圳市国土房产局办理指定手续。政策制定之初衷旨在激励为城市发展做出贡献的高端人才,并不是为了给“富人”锦上添花。
@斯伟江:我们注意到深圳市人社局最近对此事件的一个回应。回应说,这个举措是合法的,是有政府文件做指导的。其操作也是公开、透明、客观的。我觉得这个解释很有水平也很客观公正。我想说的是,深圳应当继续高举改革开放特区的旗帜,敢为人先,在探讨奖励人才的同时,摸索出一条处理类似对既是人才又是富豪如何奖励的办法。起码,我们应当引导、鼓励他们多多行善、回报社会。
@林坤:如果腾讯、华为等公司都还在草创阶段,马化腾个人生活还比较窘迫,可以给予补贴,但这个补贴也不是无限期的。然而深圳的这项政策从2009年6月才启动,至今已投入3244万元,这就让人感到奇怪。此时,这些公司和个人,该上市的上市,该发财的发财,该成名的成名,已从市场上获得足够收益与回报,何须政府来照顾?那些真正需要政府照顾,需要一点财政帮扶来维持体面的人们,有关部门是否已安排落实到位?又是否可以进一步提高标准、扩大范围?
(责任编辑:曾安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