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感觉大哥对自己不如从前,怀疑罪魁祸首是大嫂,徐志强借着酒性找大嫂算账,不想误将大哥刺死,徐志强因故意伤害罪被判13年。
43岁的徐志强是荣昌县龙集镇人。他供称,哥哥徐志刚比他大3岁,从小就很照顾他。1995年6月,哥哥娶了嫂子张萍,徐志强南下广东打工。每次回来,徐志强都感到嫂子对他很冷淡,哥哥也不像以前那样关心他。徐志强觉得,肯定是嫂子使了坏。
去年3月,徐志强接到大哥电话,说买了台打井机,让他回去合伙做生意。徐志强立马辞了工作,回到荣昌,住在大哥家。他说,哥哥没让他拿生活费,张萍却抱怨没钱养“闲人”,还多次私下提醒他去找工作。
不久,徐志强发现自己带回家的3000元私房钱不见了,怀疑是张萍唆使大哥偷偷收了他“生活费”。去年5月29日,大哥和嫂子去娘家喝酒,没有喊他。他心里憋屈,就借酒消愁。哪知越喝越气,揣上一把匕首就想去找张萍算账。
下午3时30分,徐志强见到徐志刚和张萍,摸出匕首要砍张萍,徐志刚阻拦。抓扯中,徐志强用匕首连刺大哥屁股两刀,其中一刀致左静脉破裂。徐志刚抢救无效死亡。
承办检察官介绍,市五中院审理后认为,徐志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案件因家庭纠纷引起,且徐志强认罪态度较好,遂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记者
罗玺 通讯员 蒲昌迅
(责任编辑:黄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