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曲阜(山东)11月7日电记者余东明王家梁通讯员王龙仲伟华“向一般干警打探案情或说情,相关人员要第一时间向科长汇报;向科长打探案情时,科长需要向分管副检察长汇报……以此类推,向检察长打探案情时,检察长亦需将相关情况交党组集体讨论。”在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出台的办案说情报告制中,对案外人员向检察机关“打招呼、说情”等流程事宜进行了详尽规定。
“在熟人社会里,即便是检察机关独立办案过程中,也难免遇到当事人通过各种关系、渠道打探案情。破解这种情形宜疏不宜堵,这也是我院以制度形式出台办案说情报告制的理由和初衷。”曲阜市检察院检察长谷峪说。
据介绍,办案说情报告制度中规定的检察人员包括,在编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司法警察、检察行政人员、聘用人员及临时雇员和借调人员。
据统计,制度实施以来,已报告7例说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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