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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规定征意见 预警级别分四级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11月09日13:41
  中新网11月9日电 交通运输部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指出,可预警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由高到低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征求意见稿要求,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风险趋势分析机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分析,有针对性的采取预防措施。

  征求意见稿强调,可预警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由高到低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预警级别的划分标准参照国务院制定的分级标准,结合交通运输实际,在各类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具体确定。

  征求意见稿称,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部署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征求意见稿要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逐级建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监督检查机制和通报制度,对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通报。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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