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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听证燃气涨价 代表质疑涨价理由是否充分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2010年11月10日11:21

  燃气调价,给个过硬的理由

  ——济南市相关听证会展开激辩

  听证会背景

  推进燃气价格改革是国家关于节约能源和推进资源价格改革的总体要求,即通过价格杠杆作用来达到合理分担城市能源压力、确保城市能源供应安全的目的。据济南市物价局工作人员潘云介绍,自 2007年 5 月份以来,国家和省三次调整了天然气出厂价格和门站结算价格,济南市焦炉煤气出厂价格也于今年 6月1日作了调整。为缓解燃气上游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增加因素,保障燃气供应企业正常运营和供气安全,济南市启动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管道燃气价格的工作程序。

  济南市此次对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拟定了两套调价方案:一是承担上游门站价格平均上调的每立方米0.34元,由每立方米2.40元调整为2.74 元;二是承担上游门站价格平均上调每立方米0.34元中的0.30元,由每立方米2.40元调整为2.70元。

  按照济南市2009年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和焦炉煤气销售量测算,天然气户月均用气量9立方米,如果按第一套方案进行调整,每户每月增加支出 3.06元,将影响该市价格总水平上涨0.22个百分点;如果按照第二套方案进行调整,每户每月增加支出 2.70元,将影响该市价格总水平上涨0.20个百分点。

  听证方案同时拟对居民用焦炉煤气销售价格作出调整,顺调出厂价格每立方米0.20元的提价额,由每立方米1.30元调整为1.50元。

  □ 本报记者 王佳声 隋翔宇

  11月9日上午,济南市物价局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对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管道燃气价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公开听证。

  此次听证会共聘请听证会参加人 26名,其中消费者12名,经营者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 2名,专家学者2名,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 5 名,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另有旁听人员 6名。据介绍,10名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2名低收入消费者由有关单位推荐产生。听证会参加人实到25名,1人委托他人到会发言。听证会主持人、济南市物价局局长孙建民表示,将认真对待和考虑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每一项意见和建议。待定价决策出台后,将按照听证办法的规定,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布定价决策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的采纳情况及理由。

  调价理由是否充分

  每次价格听证会,经营企业亏损必定是涨价的理由。对此,消费者代表侯崴鸣认为:“像燃气这种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价格调整,必须让消费者参与充分博弈,在消费者与企业中寻求合理的平衡,不能因为经营企业一喊亏损,老百姓就要为其埋单。”

  消费者代表高红认为:“燃气企业是公益性企业,即使是在发达国家也是以考虑民生为本,应把社会利益放在首位,因此企业还要从加强管理、降低内部成本上下工夫。”

  “究竟是真亏损还是假亏损?”政协代表陈志勇、人大代表付强等人打了一个问号。从目前提供的资料来看,济南燃气经营企业运行处于亏损状态是此次调价的主要原因,但听证会代表们至今也没有看到燃气企业客观详实的财务报告。他们认为,燃气企业作为一种带有社会公益性的企业,不能单纯地说亏损、喊涨价,口说无凭,要保证公众的知情权,成本监审应该更透明,最好是出具一个财务或审计报告,这样有根有据才能让人信服。

  消费者代表崔晓则根据物价部门提供的经营数据,发现济南燃气企业目前其实是处在一个扭亏或保平的状态下,亏损向小,而不是越来越大,比如港华燃气2009年年报显示其控股的济南港华去年是盈利 0.3亿港元。据此,崔晓认为企业亏损不应作为涨价的一个主要理由。

  对此,经营者代表、来自济南港华燃气公司的刘启鸿解释说,企业仅靠自行消化三次上涨的购气费,的确造成了较大的成本压力。他同时表示,衡量一个城市天然气价格的高低,要综合考虑当地与资源地的远近、当地燃气企业的现实情况、当地的供应规模以及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供销利差。

  调价时机是否合适

  政府部门代表王立伟认为:“由于公用企业的服务项目都涉及到民生根本问题,长期以来,以注重社会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在政策方面,由于施行低价政策,致使成本价格倒挂,有必要适当调整公用产品价格。”

  “我们在经历了‘豆你玩’、‘蒜你狠’、‘姜你军’后,是不是还得迎来一个‘气得慌’?”从事法律工作的崔晓强调:“现在济南市的气价在全国已经处于高位,并且当前物价一片涨声,群众对于涨价比较敏感。因此,现在涨价的时机不对。”

  消费者代表赵可正也认为燃气价格应该晚调,他希望“最好明年二月之后再作调整,让老百姓舒心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在调价幅度上,专家学者代表、山东建筑大学教授李兴泉表示:“由于山东并非天然气产地,属于整个全国管网的下游末端,所以我认为这次涨三毛多钱幅度不算大。”

  “三毛钱看着虽不多,但也是上涨了十多个百分点,尤其是在当前通货膨胀有所抬头、居民生活成本不断提高、工资没有调整的情况下,涨幅不算小。”消费者代表高红针锋相对。

  来自工会的王汝旺也表示:“我走访了一些职工,他们大部分人对这次燃气价格调整给予理解,但同时认为涨幅应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不宜过高。”

  人大代表付强附和说:“对于低保家庭、特困职工等城市弱势群体来说,哪怕是微小的涨价也增加他们的生活成本,影响他们的生活质量,价格涨幅应充分考虑他们的承受能力。”

  两相比较择其低,有4名代表明确选择涨0.30元的第二套方案,也有代表倾向于“晚调”。

  阶梯气价是否可行

  有不少听证会参加人提出,基础性资源价格牵一发而动全身,影响链条长,尤其是在当前通胀形势愈演愈烈的形势下,政府应加强对价格的调控,并考虑增加对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等社会弱势群体的补助。

  有听证会参加人认为燃气价格顺调应考虑不同层次的收入人群实行不同层次的收费标准,也有不少人建议实施阶梯气价。

  专家学者代表李兴泉认为:“应按照有限保证居民基本生活用气的原则,根据济南市居民用气的生活水平和习惯来确定居民的基本用气量,对基本用气量实施基本价格。”

  消费者代表高红进一步提出,应尝试实施累计递增的阶梯式燃气价格。她具体解释道:“对测算出的全市居民家庭月均用气量以内执行一个优惠价,超出这个基数每十个立方米执行一个新价,台阶越高价格越高,这样有利于节约用气,鼓励低碳生活。”

  此外,对于天然气是否也要实施与汽油类似的价格联动机制,代表们莫衷一是。政府部门代表刘建军建议建立居民燃气价格联动机制,凡是上游资源价格调整而所带动城市居民用燃气价格同向同幅调整的,不再举行听证会,及时通过启动价格联动机制来理顺价格,以节约社会成本。专家学者代表李兴泉也持相同观点。但政协委员代表陈志勇则坚决反对,他认为,联动机制是市场化的价格机制,燃气公司作为垄断企业,不应作为完全市场化的一般企业来对待,价格变化还是要召开听证会。

(责任编辑: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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