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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加劳动分红分配方式调查

来源:新华网
2010年11月11日15:39
  11月8日,在河南省新乡卫辉熔金耐火材料公司(以下简称熔金公司)工作了20多年的老职工晋合喜,正和工友们一起填写绩效考核表,虽然有些劳累,但他心情很不错:“工资老在涨不说,年终还有3000多元钱的分红。”

  与晋合喜有着相同感受的,还有公司里的上千名普通职工。通过工会开展的工资集体协商,熔金公司实行的全员“工资加劳动分红”分配方式,让全公司职工既有盼头又有赚头,形成了“职工受益、企业发展”的双赢局面。

  “我们尝到了劳动分红的甜头”

  10月下旬,记者走进熔金公司花园式的厂房,看到生产车间内一片忙碌,机床飞速运转,企业订单已把年前的生产任务全部排满。

  “干的活是不少,但我们心甘情愿。”正在生产线上忙碌的工人们告诉记者:“道理很简单,厂子效益好了,不但工资涨,而且年终还有分红。”

  工人们所说的分红,是指熔金公司在2006年与职工通过工资协商达成的一份“工资加劳动分红”决议。决议规定:从当年开始,公司在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的同时,拿出部分税后利润交给职工开展劳动分红,分红比率一般占到企业税后利润的5%~20%。

  决议同时规定:在企业内部,高级技术人才、管理人才、一般人才劳动分红比例为1:0.8:0.5。其中,按照技能高低、责任大小、贡献多少,对从事技术和管理岗位的人员排定名次参与分红;对于普通员工,通过按月考核、年末累积的考核办法,将其全年实得工资总额进行排队参与分红。

  感受到这项分配制度好处的,还有执行这项决议的公司股东。2009年初,熔金公司提出,公司要通过自主创新创造1068万元的效益。可是,突如其来的原材料大幅涨价和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外部因素,使得不少股东“打起了退堂鼓”,一些人甚至打起了裁员减薪的“小算盘”。

  “不仅不裁员不减薪,而且要通过工会告知职工,公司今年将拿出更多利润给职工分红。”熔金公司总经理徐跃庆说,管理层之所以敢这么“拍板”,信心来源于公司日益成熟的“工资加劳动分红”分配机制。

  “在我们企业,员工和部门每天的考核都一一记录在案,由工会全程监督。” 指着厚厚一沓档案,徐跃庆说,考核的结果决定员工的工资和年终的劳动分红,这就倒逼着车间想法杜绝跑、冒、滴、漏,修旧利废,各部门积极调整生产工艺,采用新配方,供应、营销部采用科学的营销策略以降低销售费用,工人们则通过提高劳动效率降低了人工成本。“我们做过统计,员工的个人劳动生产率能达到以前的1.5倍。”

  最终,公司2009年全年增加效益达1036万元,基本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目标。为此,公司按照当初的承诺,拿出了近20%的比例210万元在员工中开展劳动分红。

  “我们都尝到了劳动分红的甜头。”徐跃庆说,尝到甜头的既有企业,又有职工,更包括了工会。“工会支持,职工受益,企业发展,作为管理者,何乐不为呢?”

  非公企业缘何热衷“劳动分红”?

  始建于1966年的熔金公司,是新乡当地的老牌耐火材料企业,1998年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后,规模不断扩大。尽管改制后经营不断向好,但面对技术员工流失日益增多的状况,公司管理层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很多职工觉得厂子"变天了",没级别待遇了,还守着原来那一套死工资、老办法,要么"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要么就找各种借口"跳槽"。”熔金公司工会主席徐善刚谈起这段往事,一脸无奈:“一些技术骨干和熟练工遇到条件稍好点的企业,甚至连招呼都不打就跑了。”

  面对员工们的流失,公司股东们也很苦恼:员工流失率高,意味着企业留不住人才,再招人吧?又得重新培训。长此以往,公司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将耗费在 “人员断档”这个“无底洞”上,将严重影响经济效益。

  2006年,得知此事的新乡市总工会,专门派出工会干部登门向企业推广工资集体协商,但企业的股东们起初并不买账。股东们认为,工资协商,职工的工资是增加了,自己的效益怎么办,“简直就是从自己身上割肉”。

  “说服他们最好的办法就是拿出调研报告和论证数据。”参与当时工资协商的新乡市总工会助理调研员田奎荣说,一份由工会调研撰写的《关于新乡市劳动分红试行情况的调查报告》,让熔金公司的管理层和股东们豁然开朗:要想充分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主人翁意识,就要完善企业内部的分配制度,形成利益共同体,让员工和企业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实现共赢。

  于是,经过前期充分的沟通和协调,公司和职工代表在工会的牵头下坐在一起召开了工资集体协商现场会。经过多次工资协商后,双方一致认为,投资人可以资本分红,管理人员可以有股权激励或薪酬,劳动者也就应当有权享受劳动分红,“工资加劳动分红”真正能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更是增强企业凝聚力、确保职工忠诚度的有效方式。

  作为企业工会主席,徐善刚清楚记得,当初宣布这一决定时,参与工资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们用长达10分钟的掌声作出了自己的“回答”,一些老职工甚至把手掌都拍红了。

  好举措期盼走得更远

  事实上,熔金公司之所以能够试行“工资加劳动分红”,还要得益于河南省各级工会近年来牵头推进的“协商共决、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刘孟英解释说,作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分配机制之一,将“工资加劳动分红” 纳入到工资集体协商里面,既有对企业发展的支持和促进,又有对职工权益的维护和鼓励,能够将职工和企业间“此消彼长”的博弈关系,转化为“同消同涨”的共赢关系。

  刘孟英的说法得到熔金公司董事长徐林富的证实。徐林富说,在工会的有力支持下,熔金公司开展以“工资加劳动分红”为主要内容的工资集体协商4年来,职工工资年均增长率在15%以上,几乎没有出现过员工因工资与企业闹矛盾的事情,成为远近闻名的“和谐企业”,总经理还荣获了全省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先进工作者。

  而在和谐劳资关系的保驾护航下,企业发展更是蒸蒸日上:截至2009年底,熔金公司年生产能力由1998年的7000吨增加到2.6万吨,工业总产值由2862万元提高到23110万元,利税由200万元增加到3820万元。

  “现在,最担心的还是企业经济效益不稳。”徐林富说,要想让这种企业、职工“双向受益”的好制度走得更远,需要公司保证好的效益。“毕竟,公司有效益,是试行劳动分红的基础。”

  然而,在河南省商业经济研究所名誉所长、研究员冯宛平看来,问题并没有这么简单。

  “相关政策法规不配套,是影响劳动分红工作顺利实施的主要原因。” 冯宛平说,就分红比例和数额来说,也需要继续探索,“当然,这已经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来源:工人日报)
(责任编辑:刘士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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