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1日电(记者张晓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利用半年时间在全国范围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这是记者从11日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的。
“要通过这次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增强市场主体的诚信守法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维权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崇尚创新、遵纪守法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说。
这次专项行动将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遏制规模性侵犯商标知识产权行为为重点内容,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商标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商标印制行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服装、箱包、家用电器等为重点产品,重点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和“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国家工商总局专门成立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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