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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养老保险出新规 外来员工将能办理退休手续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11月12日12:23
  中广网厦门11月12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厦门市外来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近日出台,其中符合条件的外来员工可以在厦门办理退休等新规定备受关注。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今天(12日)上午举行新闻通气会对此进行说明,我们马上连线正在现场采访的中央台驻厦门记者陈庚:

  主持人:介绍一下从新闻通气会传递的信息来看,新的办法在保障维护外来员工养老权益方面有哪些亮点?

  记者:第一个亮点也是最大的亮点,就是首次明确了外来员工符合条件的话,可以在厦门办理退休手续,这个在以前是没有的。具体来说,就是外来员工在厦门缴交养老保险满15年以后,而且达到退休年龄的时候,可以按照厦门市的《城镇企业职工退休金计发办法》在厦门办理退休手续并且享受相应待遇。对于缴费年限超过10年但是不足15年的人员,办法也降低了门槛,允许这部分外来员工继续按照厦门市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缴完剩下的年限之后,仍然可以在厦门办理退休手续。

  第二个亮点就是调整了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将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提高到14%,这样就使得外来员工的养老保险与厦门市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交比例一致,为今后外来人员和厦门本市职工养老保险逐步并轨,打下了非常好的基础。

  第三个亮点就是进一步明确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的相关规定,在厦门缴交养老保险的外来员工,因为种种原因,将来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转到户籍所在地或者其它地方的话,厦门市的社保经办机构将会为其开出在厦门的缴费凭证,并且帮助他们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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