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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马志明被押回西安莲湖看守所 本报资料照片 记者 汤继颖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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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 为躲检查碾伤女交警右臂 检察机关审理查明,2010年4月24日,被告人马志明驾驶“陕O01696”(后经查证系伪造车牌)奔驰越野车途经西安市西华门十字路口时,正在执勤的女交警张昂示意其停车检查。被告人马志明称其没有违章,仍加速向前行驶,张昂上前伸手拽住方向盘让其停车,被告人马志明便加油向前行驶,致使张昂被拖倒在地,右臂被车左后轮胎碾压受伤,马志明驾车逃离现场。
涉案 股权纠纷指使人雇凶打死人 检察机关审理查明,2008年4月至6月,被告人马志明与王某某因达拉特旗陈二挨煤矿的股权转让事宜发生纠纷,期间,马志明指派被告人郝志斌等人多次到煤矿要账并阻拦煤矿生产。同年7月4日,马志明指使郝志斌等人雇佣几十人、买上铁锹和统一的衣服,于同年7月6日从陕西省榆林市出发前往内蒙古达拉特旗陈二挨煤矿。当晚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宜丰宾馆住宿,次日,祝建军(已判决)等人来到陈二挨煤矿后用铁锹和锹把将煤矿管理人员周宏强打伤,受害人周宏强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受害人周宏强系躯干、四肢等部位受钝性外力反复作用(打击)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案件回顾 4月24日下午,马志明驾驶黑色奔驰越野车在西华门十字将女交警张昂碾伤后逃逸。
4月26日15时,警方在西五路发现疑似肇事车辆。
4月27日中午,专案组锁定疑犯马志明。当晚10时,西安警方和兰州警方联手在兰州将马志明及其女友抓获。
4月28日晚,两疑犯被押解回西安。
5月20日,西安警方将马志明移交至内蒙古警方进一步侦查。
据新华社电 今年4月在西安驾驶黑色奔驰越野车碾伤正在执勤的女交警的犯罪嫌疑人马志明,16日上午在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人民法院接受公开审判。
被告人马志明,男,汉族,1968年11月19日出生,初中文化程度,住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名州镇将军村124号,原系陕西省榆林市长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0年4月27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妨碍公务罪被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8日经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批准,由达拉特旗公安局执行逮捕。
检方认为,被告人马志明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2条第一款、第234条第2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妨碍公务罪、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追究刑事责任。
释疑 为什么要在内蒙古审 公安莲湖分局副局长尤健:因为马志明在内蒙古的案情较西安重大 昨晚8时,女交警被轧伤案专案组副组长、公安莲湖分局主管刑侦副局长尤健介绍,女交警被轧伤案案发后,疑犯马志明因涉嫌妨碍公务罪被依法刑拘,而其女友因涉嫌包庇罪一同被刑拘。
尤健称,根据公安部有关刑事案件管辖和办理有关规定,因疑犯马志明系公安部通缉的B级逃犯,在西安轧伤女交警之前,曾在内蒙古涉及一起命案,且内蒙古发生的案情较西安重大,因此被移交给内蒙古警方进一步侦查处理。而其女友涉嫌包庇,也一同被移交内蒙警方。
办公司 开煤矿马志明曾身家数千万 5月上旬,记者曾独家采访过马志明。“我的爷爷是革命烈士,解放战争年代牺牲的。”44岁的马志明说。事后,警方的调查也证实了这一说法。
马志明说,自己出生在榆林市,父亲生前曾是榆林一家银行行长。19岁的他从一家银行学校毕业,到榆林市一家银行当信贷员。2003年他辞职下海,与一亲属出资在榆林市开办长城汽车贸易公司。之后,又在内蒙古和他人合伙开办煤矿,身家数千万。
2009年6月19日,马志明被公安部列为B级疑犯。但被通缉期间他仍高调生活。他通过以前的司机搞来一套伪造的陕O车牌,出行从不乘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2009年夏天,马志明采用化名和隐瞒身份等办法,和刚从兰州大学毕业的女青年、瑜伽教练马覃通过交友网站相识。同年7月,两人在兰州见面并同居生活。期间,马志明在西安南郊购置一套房产。此后,马志明和马覃从兰州到西安等地生活。直到马志明驾车碾伤女交警被擒,马覃才知道马志明的真实身份。
张昂目前仍在住院治疗 4月24日,二十多岁的张昂在执勤时右臂被碾伤。第一次手术后,骨折的右胳膊骨头间一直有缝隙,未能完全愈合,半年多来右臂不能移动。11月8日上午,张昂在西京医院接受了第二次手术,医生从张昂胯骨处取了一小块骨头移植到右臂。据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法宣处处长车强介绍,第二次手术非常成功,目前张昂精神状态良好,正处于恢复阶段。
本组稿件除署名外由本报记者程彬采写
(责任编辑:周径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