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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收费“雾里看花” 专家认为收费应明码标价

来源:黄河新闻网
2010年11月18日11:34
名目繁多的银行收费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有些太原市民反映部分银行收费项目“雾里看花”,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11月12日,记者走访了省城多家银行网点,发现很多银行网点服务收费没有明码标价。 网点:收费公示不尽如人意 记者调查了太原市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渤海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等12家银行的部分基层网点发现,各行在公示牌大小、摆放位置等方面的做法相差较大,甚至同一家银行不同网点的执行方式也不同。 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等大型银行多家基层网点,有的将收费牌摆在大堂经理柜台附近,有的将收费牌摆在营业厅正对门位置,但也有银行把中英文对照的收费牌张贴在大厅最里面的墙壁上,让人轻易无法察觉。在交行的一家基层网点,当记者提出查看收费项目单时,大堂经理从角落的报刊架上取出一本十几页的收费项目本:“我们这里太小,摆不下太多东西,你有什么问题可以问我。” 而在一些股份制银行,虽然一部分收费项目进行了公示,但是也有服务细节欠缺之处。例如一些基层大厅内张贴着两张2开左右的收费细目表,但表格张贴位置过高、字体较小,顾客需抬头仔细辨认才能看清某些收费项目和标准。其余商业银行中,只有半数银行将收费价目表摆放在较明显的位置,不过跨行取款手续费没有在公示范围内。在顾客询问收费情况时,银行工作人员需要拿着最新印发的收费文件一一确认。 顾客:银行收费“雾里看花” 在记者采访中,许多市民反映对银行收费情况变动不太了解。市民张小姐在不知道跨行手续费涨价的情况下取了3笔钱,“每次取100元,三次花了12元。如果知道这么贵,我宁愿多走一段路,也不跨行取款。”更让她生气的是,银行如今为了提高窗口效率都让小额取款的客户去ATM机上操作,但操作的过程中又不提示手续费标准,自己有种“被宰”的感觉。 在记者走访的银行网点中,有5家网点公示了部分收费项目,但就这些收费项目也让不少市民看得眼花缭乱。 在民生银行五一广场网点,记者看到,该行公示的收费标准分 “银行卡类”“电子银行类”“保证见证类”“代理类”“非基本结算类”五类近50条。仅银行卡类就包括个人卡账户管理费、办卡/补卡手续费、境外通过国际组织网络取现手续费、境外签购单调阅手续费、境外紧急服务手续费、境外交易仲裁提交费、境外交易仲裁评审费、信用卡分期业务手续费等多项,让人感觉像“雾里看花”。 不仅如此,各家银行网点类似项目的收费标准也各不相同。其中,商业银行、工商银行等国有大型银行都要收取开卡工本费、年费及小额账户管理费。而不少股份制银行则表示办理普通借记卡不收取任何费用,在跨行转账、打印对账单等业务上也多有“免费午餐”提供给消费者。 专家:银行收费应明码标价 银行是否应该就收费项目明码标价?太原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商业银行的服务收费虽然不属于物价部门定价,但也应该明码标价。商业银行应该在其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所有服务收费价格标准。 记者查询了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按照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在其营业网点公告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标准。第十六条还规定:商业银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据悉,日前由银监会、国家发改委共同起草的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下发各商业银行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征求意见。意见稿规定:对部分服务银行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商业银行执行相关服务价格前,应至少提前5个月进行公告。遏制“银行收费乱象”,各方有了新的期盼。
(责任编辑:new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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