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清华学堂13日失火已排除燃放烟花导致,事故具体原因仍在调查中。市消防局昨天通报,目前已有8名涉嫌人员被刑事拘留。清华大学监管责任不落实,将被追究,并将被从严从重处罚。据介绍,在调查过程中,责任单位存在涉嫌指使施工人员作伪证行为,阻碍调查。
火因
排除燃放烟花肇事
市消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清华学堂火灾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约18万多元。根据对清华学堂火灾现场的大量勘查、访问和模拟实验,现已经确定了起火的部位和起火点,有关人员还在进一步调查具体原因,搜集、固化相关证据。该负责人表示,出事前正值亚运会开幕,有人反映有燃放烟花的现象,经过与刑侦部门进行大量现场排查、走访以及现场勘查,排除了燃放烟花导致火灾的可能。
调查施工者被指作伪证
据介绍,清华学堂起火部位烧毁严重,有关证据灭失,无目击证人和监控录像,现场调查和访问困难。在调查过程中,工地现场施工人员及负责人在施工总承包单位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执行经理的指使下,不配合调查工作,甚至作伪证。他们否认有施工人员在现场居住,并称当天17时就停止施工,现场并未使用明火作业。但调查发现,火灾发生前,6名防水作业人员施工至22时,并动用明火,他们就住在施工现场。
问责
8个人被刑事拘留
起火工程为清华大学修缮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发包了劳务分包、水电分包、加固分包、防水分包和屋面天沟铁皮分包等5个分包工程。其中防水分包公司为河南省恒昌防水防腐有限公司。
针对已认定存在的问题,消防部门会同海淀公安分局对包括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人员以及防水工程现场工作人员等在内的8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对清华大学将追究监管不落实责任问题,将会依法从重从严进行处罚,相关手续正在履行当中。
清华大学新闻中心负责人昨晚表示,校方已从新闻报道中了解到了火灾事故初步调查结果,但还未接到关于事故调查结果的书面通知。在事发当天,学校对工地、重点单位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学校将充分吸取教训,力戒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组稿采写本报记者王鹏昊 周逸梅 张剑
已认定问题
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执行经理串通,指使施工人员作伪证,严重影响消防部门查明火灾原因。
清华大学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未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施工总承包单位未依法严格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并且未及时发现初期火情,致使火灾蔓延扩大;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防水分包单位工长纵容防水施工人员住留施工现场。
处理
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人员及防水工程现场工作人员等在内的8名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施工总承包方北京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合并处罚8万元。
防水分包单位河南省恒昌防水防腐有限公司被合并处罚4万元。
清华大学将被追究监管不落实责任,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责任编辑:黄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