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史以来金额最大宗的洗黑钱案昨在香港高等法院判刑,6旬注册汇款代理为收取每月数千元报酬,受人所托在5年内开设户口洗黑钱14多亿元。经6男1女陪审团商讨后,汇款代理昨日被大比数裁定7项洗黑钱罪罪名成立,判囚7年半。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61岁被告余德健闻判后,高呼冤枉。其仍在求学阶段的4名子女在庭外表示,母亲长期患病在家,父亲入狱后顿失家庭支柱,指控方从没证明“黑钱”来源便控告其父,表明一定会上诉。
商业罪案调查科侦缉高级督察邹祥有在庭外透露,今次案件所牵涉的金额是有史以来最多,亦是首宗注册汇款代理被控洗黑钱在高等法院罪名成立,判刑属最重。
(责任编辑:赵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