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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出新规维稳蔬菜价格 天价蒜苗降价20%(图)

来源:新文化网-新文化报
2010年11月22日01:35

  本报讯 (记者 胡晶) 为稳定长春市蔬菜价格,昨日,长春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就保障长春市蔬菜价格平稳,出台四项措施。

  近日来,受多种不利因素影响,长春市蔬菜市场供应呈“量减价升”趋势。据长春蔬菜中心批发市场集团有限公司11月19日监测显示,从供应总量看:全市蔬菜日登市量2800吨左右,同比下降5%。从批发价格看,平均批发价格为4.32元/公斤,同比上升28%;重点监测的黄瓜、茄子、番茄、豆角、青椒、尖椒、芹菜、韭菜、甘蓝、白菜、圆葱、土豆12个蔬菜品种中,除黄瓜、韭菜同比分别下降24%、29%外,其他品种同比上升幅度在10%~208%,其中土豆价格涨幅达到48%,白菜价格涨幅达到208%。

  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高广滨强调要从保障全市民生大局出发,高度重视蔬菜供应工作。长春市市长崔杰于11月21日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长春市蔬菜供应事宜,并确定采取以下措施,对全市蔬菜市场供应实施阶段性政策调控。

  监测

  一是加强市场监测。自2010年11月22日起,启动长春市蔬菜市场日监测制度。长春市发改委(价格)行政部门重点负责监测蔬菜零售价格;长春市商务行政部门重点负责监测蔬菜批发价格及供应情况。

  优惠

  二是自2010年11月22日起,对进入长春蔬菜中心批发市场经营的蔬菜批发业户,免收入场交易费。

  补贴

  三是实施相应补贴。对进入长春蔬菜中心批发市场经营大白菜、土豆两个品种的批发业户给予补贴,标准为每进一吨补贴50元。

  监管

  四是严格市场监管。政策调控期内,长春市商务部门、长春市发改委(价格)、财政等部门,将加大对长春市蔬菜批发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并适时组织好货源,确保长春市蔬菜市场供应。

  最新菜价

  蔬菜品种 目前售价 上周售价 降幅

  新土豆 3.16元/公斤 3.5~3.6元/公斤 9.7~12.2%

  黄瓜 6元/公斤 6.2元/公斤 3%

  豆角 7元/公斤 9元/公斤 22.2%

  西红柿 5.96元/公斤 7元/公斤 14.9%

  绿圆茄 6元/公斤 6.4元/公斤 6%

  角瓜 3.6元/公斤 6元/公斤 40%

  地瓜 3元/公斤 3.6元/公斤 17%

  踏查市场

  长春的菜价开始回落

  曾经卖到30元/公斤的天价蒜苗,现在身价缩水20%

  “芹菜便宜了,现在是3.78元/公斤,和我今天在早市看到的差不多。”21日上午,长春市南湖大路附近的一家大型超市里,市民姜女士说。

  部分蔬菜比上周便宜了

  “前些天蔬菜涨得太厉害,家里都不怎么敢买菜。”家住鸿城国际小区的姜女士说,她4天没进过超市。

  21日上午到超市买东西,她发现当天有几种促销蔬菜:茄子5.96元/公斤,豆角5.98元/公斤,尖椒4.5元/公斤,地瓜2.36元/公斤。和上周五相比,平均每公斤至少便宜了0.4元。

  21日上午记者在长春市桂林路一家超市调查发现,多个品种的蔬菜价格稳中有降(详见上表)。

  大蒜降价 带动蒜苗回落

  蒜苗的价格在本轮蔬菜涨价中异军突起,很多超市的蒜苗价格一度达到30元/公斤。而记者昨日调查发现,蒜苗身价开始缩水。

  19日前进广场一家大型超市蒜苗价格下调到了26.4元/公斤;到了21日,该超市又将价格降到了26元/公斤;而一些农贸市场则降到了24元/公斤。按此计算,蒜苗价格下降了20%。

  长春市蔬菜批发商梁女士说,上个月大蒜价格高,直接影响到蒜苗价格大幅上涨。但本月大蒜价格回落后,蒜苗自然会便宜不少。

  超市一天调整数次菜价

  “物价上涨前,每天至少调整一次价格,11月份以来,每天至少要调整两次价格。尤其是蔬菜价格,有时一日调整数次。”吉林省威宝恒客隆仓储百货有限公司生鲜部周部长说。

  “蔬菜供应商反映,菜价上涨后,消费者购买的数量以及频率有所下降,蔬菜在运输和销售中损耗也比较大。”省内一家大型超市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部分超市已经对供应商的利益做出了很大让步。其中包括降低进场商品管理费;给供应商的结账时间由每月一结变成15日一结等。本报记者 张伟伟

  我省举措

  我省开展市场价格大检查,价格违法处罚力度加大

  农贸市场要派价格监督员

  本报讯 (记者 胡晶) 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从11月20日起至2011年春节前,省物价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为主要内容的市场价格大检查。

  检查的范围包括:省内所有执行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公路收费站(点)、执行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和铁路运输优惠政策的企业、天然气(含煤气)经营企业、粮食收购企业、集贸市场和商贸流通企业的价格以及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查处2010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不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价格与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不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差价政策及作价办法等价格违法行为;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以及恶性炒作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省物价局要求,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力量,精心组织,确保检查效果;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以有效震慑不法经营者。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建立市场价格巡查制度,向大型农贸市场和大型商贸流通企业派驻市场价格监管员,采取提醒、告诫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经营者强化价格自律意识,加强价格诚信建设,保持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的基本稳定。发挥价格举报的作用,“12358”价格举报电话要24小时保持畅通,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耐心解答群众咨询,及时化解价格矛盾。

  省物价局还决定,将派出以局领导带队的价格大检查督查组,分赴全省各地进行督导检查。
(责任编辑:周径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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