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柴米油盐涨价,工资该不该水涨船高?义务教育如何实现均衡发展?记者从昨日起举行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获悉,会议将首次对《重庆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进行审议。其中,最低工资定期调整、被拖欠工资将获补偿等内容有望立法。会议还将对《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草案)》进行二次审议,修改后的草案增加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将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公办学校不得擅自跨招生范围组织招生等内容。
本次会议持续到25日,除审议相关条例(草案)外,还将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等。
工资
职工工资延期发放拟不超半年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重庆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的汇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2003年5月1日起施行的《重庆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已不适应职工权益保障的需要。自2008年起,市人大内司委和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先后召开近60个座谈会进行立法修改论证。
本次修改主要涉及职工劳动经济权益保障的内容。为将我市最低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纳入地方性法规,修订草案明确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此外,针对市民关注的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避免企业高管与一线职工的工资比例过于悬殊,修订草案对企业收入分配作出原则性规定:一是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工资增长机制,随经济效益的增长逐步增加职工工资;二是国企负责人薪酬应当与企业职工工资保持适当比例。
针对现在不少单位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修订草案细化了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行为的规范,设定了劳务派遣备用金制度,同时要求劳务派遣工与用工单位职工同工同酬,并规定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不得超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50%。
修订草案还规定,克扣、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拒不支付或不足额支付职工加班工资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未支付的,用工单位将支付50%~100%的赔偿金。
修订草案还强化了对农民工权益的保障,规定进城务工人员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直接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法院应给予司法救助。
又讯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玉琴昨日在会上表示,欠薪分为三种形式:恶意欠薪、无故拖欠、延期支付工资。从法律性质上讲,欠薪是一种违约行为,应当对此设定一些限制性条件。此次修订的草案对延期支付工资的行为作了细化规定。草案规定,企事业单位延期支付工资3个月以上的,应当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半年。
据中新社
教育
拟禁止公办学校擅自跨范围招生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修改后的条例进一步强化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增加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作为市、区县人民政府目标考核的内容,要求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解释,修改后的草案对生源均衡、学校均衡、师资均衡和经费均衡都作了明确规定,教育部门将努力做到合理配置义务教育教学资源,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让偏远地区的娃娃们不至于输在起跑线上。
同时,为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避免学校跨招生范围招生,引发不良竞争,修改后的条例还明确规定了“公办学校不得擅自跨招生范围组织招生。”
修改后的草案增加了“普通学校应当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学校应当组织学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所需费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学校应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等自我保护能力,应急演练每学期不少于一次”等内容。
本组稿件除署名外由记者 许二多 采写
(责任编辑:周径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