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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的新房定金票据/ |
未办理预售许可证就售房定期未交房 退房却受阻
■记者 徐晓哲/报道 董竞琦/摄
本报讯 购买新房是件高兴的事,可近日,长春市民李先生却被新房搅得焦头烂额。今年9月份,他在宽城区天光路的天润·中华城买了套新房,开发商承诺10月末交房,他当即交了2万元定金。见开发商未如期交房,李先生有了退房的念头。然而,索要定金却成了难题。
李先生说,9月12日那天,他在天润·中华城看完房子后,当即交了2万元定金。交钱时,售楼处工作人员称,10月末就能交房。9月16日,他去售楼处交房屋首付款时发现,售楼处已被查封。后来得知,售楼处被查封是因没有预售楼许可证。李先生忐忑不安,于是有了退房的念头。
10月份,李先生找到售楼处的高经理,要求退还2万元定金,可高经理明确表态不给退。一周前,他又找到高经理,这次高经理答应给退定金,但公司的董事长签字后,至今事情也没有结果。
昨日下午,记者随同李先生来到天润·中华城售楼处。高经理说,公司一直都在办理预售许可证,但一些业主急于购房,在办证的同时,他们就开始出售房屋,因办理预售许可证需要时间,目前证件仍在办理中。至于售楼处被查封一事,也是因暂时没有预售许可证。
“本周五给业主一个明确答复。”高经理表示,目前他们正在制定解决方案,方案一是全额退定金,方案二是不退款,与刘先生做购房协商。对于高经理的说法,李先生一脸无奈。
吉林中吉律师事务所王姝律师说,正常情况下,售楼处没有预售许可证是不允许出售房屋的,也没有资质收取定金,此行为即违法。不按期交房,开发商也应无条件退定金。王姝表示,如果开发商推托返还定金,刘先生可走法律途径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