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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不堪噪音状告城铁13号线扰民 被法院驳回

来源:新京报
2010年11月25日01:26
  因不堪13号线城铁的轰鸣噪音,朝阳区光熙家园的10位业主曾集体将城铁公司和开发商告上法庭。王先生一审败诉后(其余9户诉讼被终止),提起上诉要求赔偿。昨日,二中院开庭二审。

  一审时,朝阳法院认定噪音确实超标,但开发商已采取降噪措施,因此驳回业主诉求。昨天,王先生表示,“先有路,后有房”不能成为免责理由,且不应简单地看待是否采取降噪措施,而应看措施是否奏效。目前案件尚未宣判。

  辩论

  原告 噪音困扰生活 隔音屏不隔音

  39岁的王先生说,2008年1月,他入住朝阳区光熙家园小区9号楼20层。因9号楼紧邻城铁13号线,每天早晨5时至晚上24时,每隔几分钟就会驶过一趟列车,发出轰鸣噪音。他与家人常年受噪声困扰,睡眠质量受到严重影响。

  也在房地产行业工作的王先生说,在看楼房沙盘图时,开发商称会在铁轨两侧设置隔音屏障,住户不会受到噪音干扰,但住户们陆续入住后发现,隔音屏障远离城铁轨道,屏障上方的弯曲度不足,导致他们在卧室能清楚听到城铁经过时的噪音。

  被告 已履行防噪义务 业主应容忍

  昨天,开发商阳光城公司在庭上称,公司在建设过程中设置了隔声屏障,封闭阳台、安装双层隔声玻璃,以减轻室内噪声影响,完全履行了防噪义务。业主购房时对小区靠近城铁的事实是已知的,“希望交通方便,又让我们承担噪音责任,这不公平。”代理人还提出,检测结论是在“门窗全打开状况下”进行的,此测量方法错误。

  城铁公司认为,13号线2003年投入运行并沿用至今,先于小区建设,且公司组织实施了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完成各项降噪措施,并经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根据噪声防治领域的专门性法律规定,先有路、后有房的,由房屋建设单位承担采取防噪、降噪措施的义务。王先生既然选择了此处的房屋,就应对现有噪声影响负有一定的容忍义务。

  探访

  女住户经常耳鸣头疼

  昨日,记者来到太阳宫桥附近的光熙家园小区。离该小区步行10分钟不到,即是13号线的光熙门站。小区6座住宅楼紧挨着13号线铁轨一字排开,最近的距离仅为10米左右。在小区与铁轨之间,建有一道约4米高的隔音屏,但当列车通过时,仍能清晰地听到轰隆声。除隔音屏,还建有一段全封闭的隔音棚,列车进入后,噪音基本消失。

  “对于三层以上住户,隔音屏根本不管用。”一名高层女住户说,她现在经常耳鸣、头疼,听到轰隆声就很烦躁。

  2008年11月,业主曾集资聘请清华大学建筑环境检测中心检测室内噪音,报告显示,小区西侧的6、7、9号楼噪音超标。

  在走访中,多名住户称,由于噪音问题,有的业主已打算卖掉房子,有的人装修后一直没入住,甚至有的租户也忍受不了噪音要求退租,尽管租金已比周围小区同户型的便宜了很多。

  据了解,因噪音扰民问题,开发商已为住户加装了双层窗户,希望有所缓解。对此,小区住户们说,虽然能消除一部分影响,但一年四季也不敢开窗户。

  本报记者 朱燕
(责任编辑:郭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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