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西安宣判19人涉黑团伙 黑老大一审获刑20年(图)

来源:西安晚报
2010年11月25日08:54
11月24日,杨建辉黑社会组织案宣判现场。 新华社记者 都红刚 摄
11月24日,杨建辉黑社会组织案宣判现场。 新华社记者 都红刚 摄

  作恶东郊地区多年 19人涉黑团伙案宣判

  “黑老大”一审获刑20年

  本报讯 昨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建辉为首的涉黑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在审判长长达1个多小时的宣读后,19名被告分别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一审被判处死缓至1年半不等的徒刑。

  昨日,本案的宣判现场设在浐灞管委会广场。上午10时不到,数百群众陆续赶去等待旁听,有附近居民,也有被告人亲属,不少群众都在之前的媒体报道中对这起案件有所了解。由于涉案被告人数众多,一审判决书长达197页,审判长用了1个多小时才宣读完毕。经审理查明,法院认定杨建辉等12名被告已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具备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法定特征。

  最终,被告李斌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杨建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其余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至1年又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听判后,各被告对是否上诉的意见不完全一致。其中,李斌、杨建辉等几人当庭表示要上诉。法官表示,这样的公开宣判既是对违法活动的有力震慑,也是对广大市民的警示。

  随后,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今年,西安市打黑除恶工作以严厉打击“沙霸”、“街霸”、“路霸”和“地下出警队”为重点,共收集涉黑涉恶线索249条、破案350起、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1个,摧毁恶势力团伙30个,刑事拘留561人,逮捕155人,移送起诉147人,劳教88人,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

  案件解读

  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杨建辉、李斌、王小波、张群涛等12名被告人已经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

  (一)在组织结构特征方面

  人数较多。在案人员已达12人;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杨建辉被在案的11名被告人公认为“老大”;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已经形成了较稳定的犯罪组织。

  (二)在经济实力特征方面

  该组织通过有组织的犯罪活动和其他经营手段(包括合法途径)获取经济利益等共计近100余万元。所得经济效益,均由杨建辉代表组织掌管、支配,部分用于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在行为方式特征方面

  该犯罪集团行为方式不仅具有暴力性、胁迫性和组织性的特点,而且以暴力、胁迫为基础,利用其在社会上形成的恶名和对他人形成的心里强制或威慑,抢夺土方工程,敲诈勒索工程方,插手他人纠纷,摧残殴打群众。

  (四)在非法控制等特征方面

  该组织自2005年至2009年8月底的4年时间里,称霸灞桥区十里铺地区土方行业,严重破坏了正常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因此该组织具备了“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的法定非法控制特征。

  本组文/记者薛雯 实习生冯丹

  图/记者 翟小雪

(责任编辑:侯俊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