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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稳定物价需要政府与民共度时艰

来源:新京报
2010年11月26日01:28
  社论

  面对快速上涨的物价和各地政府酝酿水、电、煤、气等政府管制价格的冲动,国家发改委25日表示,各级政府要把握好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并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统筹协调,审慎出台,同时要求“各级物价部门进一步采取措施,清理和取消不合理的涉及企业生产与群众生活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和不合理的价格,缓解企业生产成本增支和群众生活费用增加的压力”。

  现在,物价上涨已给很多市民带来了生活压力,尤其对低收入人群来说,这份压力尤其明显。日前,新京报报道了一位户口在朝阳,却在昌平租房的低保户张爱国。他每月只有1000元的退休金,为了缓解生活压力,他要靠捡废品“增收”。孩子学习负担重需要营养,张爱国就养起了五六只鸡,“下了蛋自己吃”这只是物价上涨下,民生多艰的一个缩影。

  另一方面,近来一些地方政府却在酝酿天然气、自来水、电价上调,如果再加上一些涉及民生的不合理行政收费,这无疑将令多艰之民生雪上加霜。所以,此时发改委要求各级政府审慎出台涨价措施,约束各级政府的涨价冲动,无疑是非常必要的。

  考虑到水、电、煤、天然气等属于政府管制价格,这些公用品的价格,如果政府介入,相信能够保持稳定,但与此相对应,已经完全实现市场化定价的农产品,特别是蔬菜等,除了万不得已采取临时的价格干预措施和打击游资炒作之外,直接针对价格做文章,空间的确不大。

  比如,从农产品的价格构成来看,价格的70%左右产生在流通环节,因此,要稳定目前的农产品价格,除了继续监控游资的炒作之外,各级政府更主要的应该在降低流通成本,减少流通费用上下工夫。

  近日,北京为稳定物价出台了10项措施,将从生产、流通、储备、运输、监管等领域减低流通成本、稳定物价。现在,北京对进京蔬菜运输车辆取消收费,这也需要山东、河北等地同步跟进,才能真正明显降低流通环节的成本。

  显然,地方政府要做得还能更多,还应该在国务院提出的减少不合理收费等制度上下工夫。一些地方行政部门的乱罚款、乱收费等等行为也应该得到坚决遏制。在事关民生的油价、药价等方面,有关政府部门也应该审慎出台涨价措施。更重要的是,在下发文件之后,发改委也应该有相应的监督与制约措施,而不能只靠地方政府的自觉。

  近一段时间以来,从国务院到发改委乃至各地方政府均出台了很多措施稳定物价,发改委更是连日发文,这都引起舆论关注。现在,民众关心的是让文件真正变成民生福利。如何实现,关键还是看各地、各部门能否坚决遏制那些与民争利的行为,并通过减少行政性收费、给低收入人群补贴等方式让利于民。在这个时候,各级政府部门能否向民众明确表态,水、电、气、油等和民生密切相关的产品不再涨价?

  尽管,抑制涨价,可能会令一些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国有企业出现亏损,取消一些收费,也会令政府收入减少,但是,在物价上涨、民生形势严峻的情势之下,各级政府理应想方设法为民生减压,要舍得掏腰包,与民众共度时艰。最终的政策目标就是,不必让低保户张爱国们靠捡废品去“创收”。

  相关报道见A06版
(责任编辑:郭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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