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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将提前启动价格补贴 推出稳物价“市10条”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10年11月26日05:08
  “这次苏州市政府及时出台的10条保供稳价政策,将对稳定苏州市场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市民基本生活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尤其在接下来临近元旦、春节,也可能出现下雪、冰冻等天气,通过加大对粮食、蔬菜等重要商品的生产、储备、运输和供应等多环节的监控,适时启动应急保障预案,确保市民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并促进价格稳定。

  市区25家公办农贸市场

  摊位租金减半

  市10条中第2条规定,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自2010年12月1日起,苏州市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对装载鲜活农产品已达到有效装载空间80%以上混装其他农产品的车辆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5%以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粮食、食用油列入绿色通道品种目录。对配送主副食品到古城区各门店、高校和企业食堂的运输车辆全天候放行。

  从蔬菜批发市场运来的蔬菜拿到菜市场卖,价格至少要翻一番甚至更多,除去运输费,其中很大部分是农贸市场摊主的摊位费。50多岁的王阿姨在平江路的一家农贸市场做生意,她一个月的摊位费就要交掉1000多元。新出台的市10条中第4条规定,自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2月28日,市区公办农贸市场摊位租金实行减半收取。这意味着,目前苏州市区的25家公办农贸市场摊位租金减半,政府将为此少收的约35万元埋单。

  市10条第3条指出,要切实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补助。提前启动物价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对城乡困难对象、在领失业金人员和城镇登记失业并经认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的临时物价补贴。据了解,目前苏州市城乡困难对象约1万人,在领失业金人员约1.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并经认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约1.5万人,以往启动物价上涨动态补贴一般在3个月后,按标准CPI指数超过3%的,按低保补贴420元/计算,这些人员将可拿到35元/月的物价上涨动态补贴,全市全部加起来约126万元左右。

  各级政府要高度关注物价上涨对企业、学校伙食供应质量的影响,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管理,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在确保伙食质量的前提下,保持其价格基本稳定。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提高基本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标准。各级政府要重视第四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困难户的临时物价补贴。

  蔬菜价格惠民活动

  将逐步扩大

  苏州市在重要民生商品价格采集比对公布工作成功开展1年多的基础上,近日,向网络会员单位发出的“开展蔬菜价格优惠活动”倡议得到了积极响应。参与活动的18家大型超市和7家生鲜店每天拿出4种以上蔬菜做优惠促销,且售价明显低于市场同类菜价,有的甚至是成本价、零利润,受到了苏州市民的欢迎。活动开展5日来,优惠蔬菜的销售已达4万多斤,直接影响了市场菜价的下跌,据监测显示,苏州市场11月22日的蔬菜平均售价较11月19日下跌9.9%。尤其是活动超市周边的农贸市场蔬菜价格下降更为明显,据对超市周边的养蚕里、新苏、东港、三香、狮山、新庄等6家农贸市场的同期监测数据显示,与19日相比,其22日的青菜、生菜、黄豆芽、鸡毛菜、芹菜、西兰花、茼蒿等蔬菜价格降幅均较明显,其中鸡毛菜均价下降了20.32%,生菜均价下降了16.08%,青菜均价下降了14.71%。

  新出台的市10条中第4条指出,将深入开展诚信经营价格惠民活动。鼓励商家、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开展让利于民活动。各区政府要尽快落实“每个区有两个由政府主办、能起到调控作用的农贸市场”的要求,建好调控主渠道。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监察、农业、商务、工商等部门,做好跟踪督查,确保政策落实。曹局长表示,接下来,蔬菜优惠活动的地域范围将逐步扩大,优惠品种还将增加,从蔬菜增至猪肉、水果、干货等主副食品,让“苏州降价”模式在广度和深度上拓展。

  记者了解到,华润万家超市将利用其门店布局条件将现有蔬菜优惠活动逐步推广至其具备条件的社区、村镇便利店,其新近在吴江平望开出的一家大型超市也主动加入蔬菜优惠活动中,供应的白菜每斤售价仅为0.49元。家乐福超市表示,其管理层已决定将苏州开展的蔬菜优惠活动推广到其在江苏省内的所有门店。乐购超市和华润万家超市也表示将此活动推广到其在江苏省内乃至华东区的所有门店,省内其它城市的市民将与苏州市民共享特价蔬菜带来的实惠。

  春节前

  关系民生提价项目暂缓

  市10条中指出,稳妥推进价格改革。严格控制政府调价项目,对已经确定的调价方案,要把握好调价的时机、节奏和力度,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与群众感受,完善配套措施,审慎出台。春节前我市各级政府权限内、关系人民群众生活的所有提价项目暂缓出台。

  此外,还将加大价格信息发布力度。建立价格动态监测机制,及时进行预测预警。继续开展重要民生商品价格采集比对发布工作,引导市场价格合理形成。建立健全价格新闻披露机制,准确阐释价格政策。各新闻媒体要客观报道价格信息,公正反映政府保障供应、稳定物价的措施和成效,防止“跟风炒作”和不实报道,消除群众的误解和恐慌心理,稳定社会预期。

  1300多种商品

  晒价格挤“水分”

  苏州市以提升价格服务水平、服务民生改善为出发点,在全省率先实施了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收费)采集比对公布工作,以“价比三家”的形式,先后公布了59期,1300多种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价格信息,初步取得了挤压价格“水分”、使价格差距空间逐步缩小,增强企业自律度、使市场价格行为日趋规范,提高价格透明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等成效。

  市10条规定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加大市场价格检查力度,重点查处经营者在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等恶意囤积、哄抬价格行为,以及其他变相涨价、串通涨价、牟取暴利的行为。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充分发挥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作用,发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努力调处价格争议,积极化解价格矛盾。加强行政指导,约束企业涨价冲动。切实落实各项清费减负措施和政策,坚决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同时,强化价格调控目标管理。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切实把稳定价格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苏州市价格调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制订保障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好相关问题。 顾秋萍
(责任编辑:周径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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