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给IC卡充值后,便可到食堂消费。 记者 贺怀湘 摄 |
学校食堂遭副校长的姐弟承包了
记者调查发现,每名学生一天一餐3元,其中5毛钱被学校收取为“承包租金”
学生食堂不是学校开的,而且承包人是副校长的亲属,这让家长们忧心起来:这是学生食堂还是“家族饭馆”?饭菜质量能保证吗?
日前,南川区政府公开信箱在回复市民来信时确认,南川水江镇双溪小学中心校和后河校区的两个食堂,分别由副校长的弟弟和姐姐承包经营。
记者昨日展开调查。
首席记者 李伟 记者 谈露洁
关键词 承包
投诉 双溪小学的两个食堂被他人承包经营
回复 南川区政府责成区教委进行了调查,情况属实。
学生一餐3元
学校“提成”5角
昨日中午12点10分,记者赶到双溪小学中心校,学生们正端着饭碗在食堂排队打饭。食堂窗口上,摆放着四大盆饭菜:一盆米饭,一盆炒花菜,一盆炒土豆片,一盆番茄鸡蛋汤。“一顿3块钱,两菜一汤,管吃饱。”一名身穿厨师服的中年男子告诉记者。
校长夏邦德说,这名男子就是学校食堂的承包人。“严格来说也不算承包嘛,学校只是采用场地出租的形式。”他说。
既然是“场地出租”,租金如何收取?
夏校长介绍,学生每天只在学校吃一顿午饭,餐费3元。学校每天从每个学生的3元钱里扣除5角钱,以此来作为租金。其余部分由承包人自负盈亏。
这是不是从学生牙缝里挤钱,作为学校的收益?
夏校长说:“学校是在为学生提供方便。再说,每天吃饭的学生人数不定,根本不可能赚钱。”
记者了解到,中心校有200余名学生,其中约150人办了饭卡。假设每天有100人在校就餐,学校每月可获取“场地费”1500元;后河校区有150余名学生,有几十人在校就餐。
夏校长说,食堂承包人承担了为老师、学生做饭与护校的职责。“聘请护校和厨师都要发工资。把食堂交出去经营,承包人身兼三职、自负盈亏,学校就不用另外开工资了。”他强调,学校没有从学生饭费里扣钱。
记者向学生们询问饭菜是否可口,一连问了五六名学生,全都不说话。
关键词 亲属
投诉 两个承包人是副校长亲属
回复 南川区教委调查表明,原为后河校区教师做饭的人得了皮肤病,学校便动员教师家属来经营,结果没有一个人报名。副校长王超便动员他在后河居住的姐姐来经营。随后,学校设立学生食堂,由其姐姐经营。
原中心校食堂的承包人在2009年突发脑溢血。由于无人经营,副校长王超便动员他的弟弟来经营。
一个是副校长的弟弟
一个是副校长的姐姐
“中心校的食堂是我弟弟在搞,后河校区食堂是我姐姐在搞。”双溪小学副校长王超承认。
“我们学校学生少,不赚钱,根本没人愿意来承包食堂,他们都不想干了。”王超解释,承包给自己的姐弟,一是因为学校条件恶劣,情况特殊;二是因为他是分管安全工作的,“食品卫生对学生很重要,必须要找信得过的人”;三是学校如果自主经营食堂,凭一点微薄的工资,很难请到人。
校长夏邦德也表示,附近村民大多外出打工,本地也有大型企业,学校请一个临时工基本工资750元,加上养老保险还不到千元,这样的待遇的确很难请到人,才采取承包的方式。
对于校方的说法,附近村民却有不同看法。昨日下午,记者到附近村民家走访,一问双溪小学食堂,几个村民便连声说:“食堂是王超的五姐和弟弟开的噻,大家都晓得。”
记者问,为什么他们不去承包食堂,大伙儿都笑了:“我们哪有资格?没得点关系哪个承包得到哟!”
处理结果
教委叫停
食堂承包
据悉,我市早在2008年就叫停了学校食堂的承包经营。
针对水江镇双溪小学食堂承包的问题,南川区教委要求该校必须在本期末终止食堂的承包经营合同。同时,要求学校在食堂承包经营期间,加大管理力度,落实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确保学校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以保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
双溪小学校长夏邦德与副校长王超昨日均表示,下学期学校食堂将不再对外承包,由学校自主经营。
不能把学生当赚钱对象
阳光
每天挤5毛钱,对于囊中羞涩的农村学生而言,已是难以承受之重,如此将学生当做谋利对象,已然违背了义务教育的宗旨,更何况,市教委早就明令叫停食堂承包。而南川这所小学,将两个食堂承包给副校长的姐姐、弟弟,这是典型的以权谋私。
如今物价上涨造成的生活压力,教育花销成本哪怕每天5毛钱的冲高,都会让学生家长叫苦不迭。
“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不能只是一句口号。我们希望,校园食堂外包盈利经营现象,一定要严格禁止,尽快出台行之有效的价格补贴制度和规范化的经营管理措施,不能把学生当赚钱谋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