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武新)家住北京的张燕(化名)先后以投资面包店、美发店为由,收到新加坡男友曾先生的款项共计近90万港元,而这些投资项目都没有落实。为要回自己的“投资款”,曾先生将张燕诉至法院,要求张燕返还不当得利。近日,丰台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张燕返还曾先生不当得利894000港元。
法院认为,被告主张894000港元系原告作为对被告同意保持恋爱关系的感谢和放弃工作的补偿而赠送给被告的,但就其主张,被告未向本院提供充分证据予以佐证,且原告亦不认可,故法院对被告的答辩意见不予采信。法院判决张燕返还曾先生不当得利894000港元。
作者: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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