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涉及近800户居民的海泊河遗留片区拆迁项目开始交房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同时拆迁居民关心的该项目拆迁补偿评估价公布,为每平方米9300元。
按照规定,选择房屋安置的居民在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搬家腾房的居民,可凭验房合格单、被拆迁人(或公房承租人)身份证到选房顺序号发放处进行登记,将能参加电脑摇号选房;之后交房的居民将采用现场依序发号的方式选房。根据公告,签订拆迁补偿
协议和搬迁腾房的期限是2010年12月4日至2011年1月2日。
该项目安置房源设计了建筑面积46—121平方米的十多种户型。海泊河14号地块的拆迁居民可优先选择14号地块的安置房源,不足部分可选择21号地块的安置房源;21号地块的被拆迁人只能选择21号地块的安置房源。(记者 刘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