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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信息中心主任受贿获刑 所在单位也受贿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10年12月11日04:31

  扬州信息中心

  “女掌门”受贿被判刑

  曹影棠 吉志雷 陈咏

  本报讯 原扬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兼市信息中心主任范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16万元、套取财政资金40余万元并收受礼金1.2万元,其所在单位也受贿40万元。8日,扬州市中级法院作出公开宣判,范某因犯受贿罪、贪污罪、单位受贿罪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被告单位市信息中心犯单位受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早在今年10月19日该案第一次开庭时,检方就已对范某犯罪的大量证据进行了指证。范某在担任扬州市经信委副主任及市信息中心主任期间,先后收受北京一家科技公司、福建一家软件公司、江苏一家软件公司和扬州一家科技公司送出的共计16万元的贿赂。从2009年到2010年,范某还收受成都一家公司负责人所送的超市购物卡计6000元、扬州一家通信公司送出的5000元现金和购物卡等物。与此同时,范某还在单位内部召开会议,要求各部门以虚假合同的形式套取财政资金。此外,范某还违反公务员津补贴规定,个人额外领取津补贴1.1万元。不仅如此,范某所在单位也收受贿赂40万元,这些钱被主要用于员工发放奖金福利、吃喝招待和购买超市购物卡等。

  据悉,在扬州市信息中心,范某大到巨额现金,小到购物卡、洗浴卡,乃至桌椅都想占为己有。范某的丈夫经营着一家外贸公司,几年来,该公司的招待费全部从信息中心的账户上报销。很多回扣不能直接汇到信息中心账户上,她便在信息协会建立了“小金库”。范某刚担任市信息中心主任时,信息协会并不是她总负责,为了保护好“小金库”,时隔一周,范某就将信息协会的法人代表变更为自己。

  范某落网后,悔恨交加,写下了《悔过书》。她在悔过书里写道,“我对不起组织的培养,组织上曾让我下乡村、机关、学校,付出了多少心血!我对不起领导、同事、朋友……我对不起父母、夫儿,父亲年事已高,中风在疗,想起母亲谆谆教诲,我却犯下如此重错……我的儿子即将高考,妈妈如何面对你?”

  (曹影棠 吉志雷 陈咏)

(责任编辑: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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