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12月12日电记者莫小松常鑫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南宁中心血站原副站长兼法定代表人唐秋民受贿一案。据公诉机关起诉,唐秋民涉嫌收受多家企业贿赂款共计49.2万元和3万元的购物卡。在该案中,他的弟弟和弟媳都以行贿人的角色参与进来。
据了解,因南宁中心血站站长一职一直空缺,所以,作为第一副站长的唐秋民握有实际“拍板权”,是一些医药商家“进攻”的主要目标。2005年,唐秋民安排弟媳腾某到一家医药公司做会计。一年后,滕某就升到了经理一职。经公诉机关调查,唐秋民共接受弟媳滕某的“回扣”共计23.2万元现金和3万元的购物卡。
检察机关指控唐秋民犯受贿罪,指控其弟唐某、弟媳滕某犯行贿罪。法庭上,滕某、唐某和唐秋民均对公诉机关起诉罪名无异议,但是对交易地点、数额等一些证据存有异议。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宣判。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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