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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新起点开创新局面广西司法行政工作2010年亮点回眸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12月13日09:45
  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行政机关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按照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部署,围绕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深入贯彻落实“一个决定、四个配套文件”,推进“抓班子,带队伍,促改革,强基层,创亮点,保稳定”的工作思路,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突出重点,坚持争先创优,更加着力抓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着力抓好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建设,更加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更加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不断强化大局意识、机遇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适应新形势,谋划新发展,制定新目标,落实新举措,实现新突破,站在新的起点上,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等职能作用,为广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广西发展良好势头”做出了积极贡献,可谓司法行政工作成效凸显,亮点纷呈。

  


  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立足司法行政职能,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及基层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资源,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员等专业服务团队,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根据实际,出台了一批具有广西特色、规范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内容涵盖经济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管理、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综合治理等各个领域,充分体现了广西民族区域自治的特色和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为优化广西投资环境、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和制度保障,促进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建设、北部湾经济区建设和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协作,为广西经济建设的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提供了专项法律服务。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开展各种专项活动,为边境大会战、大石山区基础设施大会战、北部湾经济建设钦州林纸桨项目、150万吨中石油项目、防城港核电、钢铁及金川镍铜等一批重大项目提供了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调解了各种矛盾,为重大项目落户广西充当排头兵。

  积极组织律师参加自治区“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积极为重点经济领域提供法律服务,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国有企业改革、金融投资体制改革、融资引资及农村改革发展服务。发挥行业优势,提高律师服务三项重点工作的能力。组织律师参与了涉法信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推动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工作,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对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性和群体性案件的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维护公平正义,增进和谐稳定。全区现有律师事务所412家,律师3825名,56家事务所的137名律师参与了涉法信访工作,协助处理信访案件85件。

  加强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加强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为企业改革与发展、自主创新、节能减排提供法律服务。把服务“三农”放在突出位置,推进法律服务向乡村(社区)延伸,为深化农村改革和林权制度改革提供法律服务。

  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为契机,以中国东盟博览会为平台,积极推动广西与东盟各国的司法协作,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法律服务的层次和水平,为促进广西与东盟的贸易、投资和全面开放合作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今年9月1日,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进一步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建立了全区统一的“1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平台,实现法律援助办案量比上年增长20%以上、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100%达标,努力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使法律援助工作真正成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让困难群众平等享受法律保护,享受社会公平正义。

  


  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水平

  一直以来,广西始终把人民调解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来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巩固和提高人民调解的基础地位,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筑牢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探索具有广西特色的人民调解新模式。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在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互相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源头性、群众性的强大作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部门和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积极引导和组织他们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在以党委、政府主导,部门牵头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广西司法行政机关主动发挥作用,整合司法所职能、人员、场所等资源,进一步完善和充实乡镇、村、村民小组和信息员四级人民调解网络,积极推进改制企业、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建设,探索在开发区、集贸市场等建立调解组织。积极参与,发挥主体作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使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其最大化作用。

  不断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探索在开发区、工业园区、商住区、物业管理小区、流动人口聚居区、毗邻接边地区、集贸市场及群团组织建立区域性、便民性的调解组织。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发展专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努力化解医疗纠纷、食品安全、交通事故和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

  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在自治区司法厅指导下,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加强年”和“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情报信息网络和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抓早、抓小、抓苗头,实现“四防”:防止矛盾纠纷激化、防止“民转刑”、防止群体性械斗及防止群体性上访,特别是在“两会”和重大节庆期间,组织“大排查、大接访、大调处”活动,认真梳理矛盾纠纷隐患,掌握矛盾纠纷的状况,主动预防。在调解过程中,不断拓展工作领域,指导人民调解主动介入企业改制、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热点、难点纠纷。努力做到小纠纷不出组、中纠纷不出村(社区)、复杂纠纷不出乡镇(街道)、重大纠纷不出县(区)。同时,把法制宣传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人民调解工作全过程,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引导群众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培育良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帮助群众释疑解惑、理顺情绪、疏导矛盾、化解纠纷。

  


  进一步探索社区矫正新路

  今年,广西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和“两院两部”《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党委、政府两办转发了实施意见。4月1日,自治区司法厅联合自治区高院、检察院和公安厅共同下发了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试行),工作流程中对矫正衔接、矫正执行、监督管理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自治区成立了以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为组长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地也都相应建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举办了全区社区矫正骨干培训班,建立和充实社区矫正队伍,积极动员和组织法律援助部门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热心公益慈善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组建专业志愿者队伍,共同关注和密切配合做好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这项社会管理系统工程,积极参与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学、生活等实际困难,使他们顺利融入社会。以钦州市为示范城市,推动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目前,全区大部分县(市、区)陆续开始接收矫正对象。

  为了有效地开展社区矫治工作,自治区司法厅还组织部分市(县)司法局分管领导赴外地学习考察,借鉴成功经验,探索、创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的社区矫正方式,并巩固和提高矫正效果。

  一直以来,广西各级党委、政府、综治委和安置帮教组织都高度重视安置帮教工作,将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摆上议事日程,狠抓领导、组织、人员、经费“四落实”。注重4个“结合”,即安置帮教与监所教育相结合、因地制宜与分类实施相结合、社会帮教与家庭帮教相结合及常态管理与动态管理相结合;围绕“五化建设”,即管理信息化、安置多元化、档案规范化、工作职责化及考评绩效化,稳步扎实推进全区安置帮教工作纵深发展。目前,全区基本形成了横向贯通、纵向联合的自治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五级联动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全区1126个乡镇、104个街道全部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站,在村(屯)、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小组,完善了社会化安置帮教工作网络。

  自治区司法厅通过组织实施全区监狱、劳教单位与基层司法行政单位和地方安置帮教工作机构“结对子”工程,有效地促进了安置帮教与监所教育的有机结合。实现了3个“有效延伸”,即“大墙内”的改造教育向社会的有效延伸、“大墙外”社会帮教向监管场所的有效延伸和监所、社会帮教向家庭延伸;完成了4个“对接”,即监管教育改造工作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目标任务对接、监所的改造教育与社会帮教相互对接、监狱劳教单位与县(区)司法局在工作机制上相互对接和在整合利用资源上相互对接。把监管教育工作延伸到社会,创新社会管理新机制,实现监所、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无缝对接”,不断提高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能力。

  


  进一步巩固监狱劳教所稳定

  今年1月,全区监狱劳教单位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深入广泛开展了“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广西监狱劳教单位还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同时开展了作风大整顿,3大活动同时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在活动中,通过加强对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和执法规范的整顿,促进了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全区监狱劳教单位始终将活动与贯彻落实“首要标准”、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监狱安全稳定工作、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文明单位及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等工作相结合,做到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与其他工作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把活动的成果转化为促进工作的自觉行动。大力加强教育改造和心理矫治工作,建立完善教育改造质量评估体系,不断提高教育改造和矫治质量,保持监狱劳教场所持续安全稳定,确保全区监狱劳教系统实现无脱逃、无监所内重大案件、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无重大疫情发生的“四无”目标。

  为了确保监狱劳教场所安全稳定,各监狱劳教单位始终牢固树立安全稳定首位意识,坚持把监所安全稳定作为硬任务,作为第一责任,着力构建“思想防线牢固、人防部署严密、物防设施完善、技防手段先进、联防协调统一、应急处置高效”的集管理、防范、控制于一体的立体防控体系。深入开展监所安全稳定大检查和专项整顿与执法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防控、排查、应急处置、领导责任“四项机制”和人防、物防、技防“三道防线”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制定完善了《广西监狱罪犯特定岗位管理规定》、《广西监狱罪犯特定岗位设置和职责要求》、《广西罪犯劳动改造管理暂行规定》、《广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广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计分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及《广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所外就医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等规定。坚持排查与控制、日常防范与重点控制相结合,强化对重点人员、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物品的管控。不断完善狱所情排查、侦查、汇总、研判、处置工作机制。坚持狱所情“日碰头、周分析、月评议”制度,坚持每月组织1次安全大检查,对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劳动、学习和生活3大现场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强化警察直接管理意识,坚决落实警察对3大现场的直接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警务督察制度,加强监管场所内外的巡查巡防。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加强应急处置实战演练,切实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11月11日,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组织驻邕监狱单位举行了制暴追逃实战演练。参加演练人员以驻邕监狱机关人民警察为主,武警部队、公安机关等单位联动协同作战,参与警力达260余人。据了解,此次为广西监狱系统最大规模的一次制暴追逃演练。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波在现场观看了整个演练过程。

  通过组织实战演练,提高监狱的安全防范能力和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不断完善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机制;进一步检验驻邕监狱单位警察队伍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以及与武警部队、公安机关等单位的联动协同作战能力,力争做到“反应快、拉得出、打得赢”,全力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进一步推行干部学法用法

  广西各地都将普法教育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标考核体系,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在普法宣传教育中,坚持以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来带动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抓好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在“五五”普法工作中,以开展“法律六进”为载体,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制度,深入开展普法“大篷车八桂行”和“法制电影进万村”活动,各地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法制文艺活动,每年开展1次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开展1次民族团结主题教育活动,组织1次民族聚居村寨民间纠纷的排查活动。同时,结合各民族文化传统习俗,打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民族特色,将法律知识编成传统的山歌、歌词、剧本,由歌师用民族语言在群众中传唱,使法律宣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让群众在寓教于乐中自我教育,提高了普法的群众参与面和实效性,呈现出民族地区各民族团结和睦的良好局面。广西“五五”普法工作得到全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充分肯定。

  在普法宣传教育中,广西始终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作为法制宣传工作的龙头。为了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带动全社会学法用法的深入进行,创新推行自治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机制,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设立自治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的通知》,先后确立了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主任郭声琨、自治区政府主席马飚、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及自治区副主席梁胜利等自治区领导的学法用法联系点,并要求各市县、区直各单位都要设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响应,率先为各个副主任设立了学法用法联系点。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不仅带动了法制宣传工作,也带动了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乃至为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工作全面发展起到了龙头作用。各地以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为载体,推动全民学法用法守法。以自治区领导带头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为动力,在全区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做到有阵地、有队伍、有内容、有典型、有经验,打造具有广西特色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亮点。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区建立了10个省级、56个市级、440个县(区)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全区14个市的主要领导及大多数县(市)区的主要领导都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区直单位不少委、办、厅、局也都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已经构成了庞大的网络,各个联系点的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带动全区各界人士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自治区领导还把推进民主法制示范村建设作为学法用法的联系内容,有力促进了“民族法治示范村”活动以及各项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大力推进了“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创建活动的核心内容,把创建工作的重心放在基层,扎实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诚信守法企业”和“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有效推进了“法治城市”和“法治县(市、区)”的创建工作。目前,全区有41个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制示范村”,621个村被评为“全区民主法制示范村”。

  


  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今年4月27日,为了解决司法行政系统领导班子和干警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决定用1年时间,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整顿”(简称“三大”)主题实践活动。活动以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围绕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为新目标,按照“更加注重抓好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建设,更加注重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更加注重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务必抓好重点突破,务必抓好完善机制,务必抓好政策保障”的要求,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素质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对司法行政干警的理论教育、能力训练和作风整顿,努力提高领导班子和干警队伍整体素质,深入推进政法三项重点工作,实现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通过开展“三大”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领导班子和干警队伍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根本任务,持之以恒地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切实把队伍建设好、教育好、管理好,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奋发有为、干事创业、充满微生机与活力的司法行政干警队伍,进一步坚定干警队伍的理想信念,提高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规范干警队伍的执法行为,提升干警队伍的执行力和执法公信力。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以创建无违法、违纪单位为切入点,全面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进一步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在完善警示教育功能的同时,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以及“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改进教育方式,提高教育效果。在以创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争做“五个带头”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先进集体339个,省级表彰15个;先进个人351人,省级表彰44人;有108个单位荣立二等功,104人荣立个人二等功,有1人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模。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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