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前日从巫山县法院获悉,该县官渡镇原党委书记方昌满,因非法占有160平方米国有土地出卖牟利,并在任职期间收受他人贿赂37000元,被法院以侵占国有土地罪、受贿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5月,方昌满让其妻李某以每平方米120元的价格,从“小城镇办”购买90平方米国有土地,然后以其姨妹夫高某之名违规建成住房一栋,之后非法圈占房屋周边国有土地160平方米。2008年5月,方昌满以官渡镇“小城镇办”名义,虚构一份2006年5月的土地转让协议,并让原“小城镇办”主任何某作为转让方在协议上签字,加盖“小城镇办”印章,从而非法占有国有土地160平方米。2009年12月,方昌满将违法圈占的土地作价68000元卖出。此外,方昌满在担任官渡镇镇长、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37000元。
记者 黄金华 通讯员 田小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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