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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居民医疗救助最高提至六千(图)

来源:沈阳日报
2010年12月16日06:44

  “低保金上调啥时能补发到手?”“12月底前一定发到位。”12月15日8时40分至9时50分由本报与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合举办的“民生连线”栏目设置的热线电话铃声不断,许多市民打进电话,咨询城市低保、农村低保、扶贫帮困、临时救助、优抚等相关问题,专家一一权威解答。

  本期嘉宾:

  沈阳市民政局

  社会救助处副处长 邹军川

  优抚处副处级调研员 杨景国

  特困居民医疗救助限额将提高

  《沈阳市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意见》已于4月1日起实行,其中多项举措让市民受益。

  提高了门诊就诊限额。城乡低保户每人每年门诊最高救助限额提高到80元。个人承担费用的80%由医疗救助解决。扩大了救助范围。增加了门诊特慢病救助和急诊留观转住院救助。城乡低保人员和农村五保户的门诊特慢病救助参照住院救助享受待遇;城乡低保人员、低保边缘户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发生急诊,并留观转住院也参照住院救助享受待遇。提高了救助限额。2009年最高救助限额为3000元,2010年最高救助限额为5500元;2011年将提高到6000元。

  “两节”救助金1月25日前发到位

  沈阳市上调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时也上调了低保户等人员的“两节”临时救助标准。

  “两节”临时救助标准: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和优抚对象从每户400元提高到600元,城乡低保边缘户每户从240元提高到360元。城乡低保标准从2010年11月1日起调整,将在12月底前将补发低保金发放到位;“两节”临时救助金在2011年1月25日前发放到位。

  据了解,截至2010年10月,沈阳市城乡低保共保障11万余户,人数超过22万人。

  部分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标准提高

  对于居住在沈阳市、具有沈阳户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按规定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农村在乡复员军人、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以下简称优抚对象),提高医疗补助标准,最高补助限额明年达到6500元。除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外,其他优抚对象门诊常见病补助标准相应提高到600元至1100元不等;参战参试退役人员每人每年最高补助限额80元,个人承担费用的80%由医疗救助解决。

  门诊特慢病补助直接在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20个百分点给予补助,享受统筹基金和补助的比例不超过90%。优抚对象享受新农合统筹基金和补助资金的住院补助总比例达到90%,相当于在最高限额补助内个人只承担10%。优抚对象医疗最高补助限额为2010年6000元,2011年提高到6500元。

  申请低保需两次张榜公布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办理涉及相关人员的切身利益,是否公开透明?是否真实合理?这些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对此,严格按程序办事成为公正的保证,按相关规定,对上报的申请人名单予以两次张榜公布。

  城市申请低保需要按如下程序办理:1、申报受理。由户主在每月5日前向户籍(居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书面申请。人户分离人员到经常居住地(半年以上)街道办事处申请。2、就业申请。有劳动能力符合就业条件的,在申请享受低保前,应首先向街道社保科和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就业申请,由上述部门出具相关证明。3、社区委员会协查。社区成立协查小组,受管理审批机关委托,根据当事人申请,对家庭收入进行调查核实、民主评议、集体讨论后,填写《社区协审核查联签单》,在每月13日前报街道办事处。4、社区委员会对上报的申请人名单予以两次张榜公布,如2日内无举报,则在3日内上报街道办事处。最后由街道办事处审核,区县(市)审批。

  本报记者 高志广 见习记者 辛静

  杨新跃/摄

  城乡低保标准调整情况

  区域

  类别 原标准 现标准

  九区

  城市

  低保户 月340元 月380元

  低保边缘户 月340元—410元 月380元—450元

  农村

  低保户 年2300元 年2600元

  低保边缘户 年2300元—2760元 年2600元—3120元

  三县一市

  城市

  低保户 月280元 月310元

  低保边缘户 月280元—350元 月310元—380元

  低保户 年1800元 年2000元

  低保边缘户 年1800元—2160元 年2000元—2400元

  农村

  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程序

  农村:2011年开始,农村低保按季度申请受理审批。1、申请人向居住地的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2、乡镇政府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进行初审,向村(社区)民政工作委员会下达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协助核查通知书,村(社区)民政工作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及其生活状况进行核查;3、村(社区)民政工作委员会通过入户核查、邻里走访、收入评估等方法对申请的居民家庭实际收入进行核算;4、村(社区)民政工作委员会对上报的申请人名单第一次张榜公示5天,接受村民的监督,村(社区)民政工作委员会将协查结果以成员联签单的形式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乡镇政府;5、乡镇政府对上报的所有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有异议的申请人,会同村(社区)民政工作委员会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按季度上报区、县(市)民政局;6、区、县(市)民政局对上报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进行审查,有异议的,会同乡镇政府进行复查,对符合条件的每季度审批一次;7、(社区)民政工作委员会对区(县市)级民政局的批准结果进行第二次张榜公示5天,对有异议的,由管理审批机关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进行公示。如无异议,乡镇政府颁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连线实录

  崔先生问:我儿子已经成年,下岗无工作和我们老两口住在一起,如果申请低保,是他个人申请还是按户申请?

  答:应该以户为单位申请,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说明情况。

  孙女士问:因为孩子升入高中,我跨区租住在学校附近,成了人户分离状况,申请低保是在户籍地还是在居住地办理?

  答:人户分离申请低保的家庭,应在居住地生活6个月以上,并在居住地申请办理。

  陈先生问:我以前是低保户,后来又不是了,为什么?

  答:沈阳市的低保政策是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如果因家庭的收入、就业等情况发生变化,经查实超出低保标准,就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今后,如果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符合相关标准,还可以重新申请办理。

  张女士问:优抚对象今年有啥优抚新政?

  答:沈阳市已经上调了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今年还将关心优抚对象的疾苦,切实安排好革命功臣的生活,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开展“为优抚对象送温暖”活动,满腔热情地帮助优抚对象解决生产、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赵先生问:过了年,我母亲就90岁了,能否按每月领到生活补贴?

  答:目前,全市100岁以上老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300元。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00元。

  金先生问:市民遭遇特殊情况遇到临时困难时,可否申请临时救济?

  答:可以。沈阳市今年加大了临时救济工作力度,建立临时救济基金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重点解决贫困群众因意外灾害和其他特殊情况造成的临时困难。近期,民政部门将公布节日期间各区、县(市)的救助热线电话,群众在节日期间发生的临时生活困难,可随时拨打民政部门的救助电话。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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