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10月29日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揭牌。(资料图片) |
今年10月29日,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揭牌,经过50多天筹备运作,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今天开始正式试运行,单位可到建行、招行、中行三家住房公积金归集专户银行指定的业务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此外,上周出台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对单位及在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时间、流程及应携带的有关资料等问题已作了详细规定。
文/记者龚夷菲
通讯员万中沛
图/记者高鹤涛
根据日前出台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深圳住房公积金业务将于今日开始试运行,目前各单位可到45个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银行网点办理缴存业务。
三家银行可办理
据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由12月20日开始试运行,但单位可以不用急着在12月20日后马上就进行办理。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规定(试行)》,12月20日前已成立的单位在2011年6月20日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专办员注册登记即可,但须补缴自2010年12月至办理日期间单位和个人应缴的住房公积金。2010年12月20日后新设立的单位自单位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专办员注册登记即可。
同时,为给单位提供便捷的服务,满足单位就近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需要,建行、招行、中行三家归集专户银行受公积金中心委托,使用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办理单位缴存相关业务,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办理其他业务。
建行、招行、中行三家住房公积金归集专户银行拟开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银行网点共100个左右,12月20日开通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银行网点有45个。具体地址单位及市民可上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查询了解。单位可就近选择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缴存业务。
拟提公积金交管理费
市住房和建设局副局长洪海灵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在上周末参加电台节目,就大家广泛关注的住房公积金相关问题释疑,并表示物业管理费有可能纳入住房公积金列支项目。
洪海灵介绍,1992年开始,深圳只在部分企业中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没有参加。这部分企业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由市社保局管理,当时的制度存在覆盖面窄、没有住房贷款功能等问题。
深圳即将推出的公积金制度吸取了全国的经验,既增加了银行的服务功能,又强调政府的管理职责,并且成立了独立运营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强化公积金监管,管好市民的“钱袋子”,而更重要的是,扩大了公积金的使用范围。目前,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研究扩大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范围,并在探讨将物业管理费纳入公积金的列支项目内。
缴存银行可以自选
据了解,原在市社保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在建行、招行、中行三家银行中自愿选择缴存银行,到缴存银行开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网点办理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业务,预约并参加专办员培训后,为没有在市社保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设立及缴存等业务。
对于在市社保局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市社保局向公积金中心移交时系统会为其自动生成个人公积金账号,因此不需再做个人账户设立业务。专办员可在2011年1月1日后,直接为在市社保局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转移及缴存等业务。
单位了解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相关流程和所携资料可拨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服务热线、登录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或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进行咨询。
温馨提示:可免费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并免年费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深圳住房公积金所覆盖的单位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应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是指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经调解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在岗从业人员,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中按照编制管理的在职工作人员。
●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由单位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区间选定,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专办员注册登记。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前已成立的单位应当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前款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专办员注册登记。
●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后,住房公积金归集专户银行应当按规定为其免费制作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且免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公积金中心与深圳住房公积金归集专户银行共同发行,以服务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为目的,以信息网络为技术基础的银行卡,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单位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手续。专办员注册登记后须参加业务培训,通过考核的,可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业务受理范围:
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新增专办员注册登记;个人账户设立;联名卡业务;汇补缴业务;缴存基数、比例调整;个人账户封存、启封;个人账户市内转移、转入集中封存户、异地转入;单位信息变更、个人信息变更;个人免缴恢复正常缴存比例;销户提取;咨询等其他业务等。
●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业务受理范围:
按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申请个人免缴住房公积金的;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人力资源公司因派遣员工至不同用工单位,需建立一、二级单位公积金户的;身份证号重复的职工申请个人账户设立的;一个职工有两个住房公积金账号,办理并户的;单位缴存登记注销;其他业务。
咨询热线
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
86366999
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
www.szzfgj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