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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夫妇拼接变造假币 跨省购买日用品换取真币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12月20日22:52
  中新网新余12月20日电 (王昊阳 宋英)邓某和刘某是湖南省涟源市一对农民夫妇,二人专业从事拼接变造假币,并带着两位亲戚跑到江西,以购买日常用品的方式,以假币换得真币。四位农民在江西频繁作案,被新余市分宜县警方抓获,涉案金额达2万余元。

  日前,此案经分宜县人民法院审结,四人犯变造货币罪与使用假币罪,邓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刘某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据办案人员介绍,邓某和刘某夫妇属累犯,曾因变造货币罪,分别被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一年。刑满释放后,二人不知悔改,今年又跑到江西以身试法,而且把两个侄子带上了犯罪道路。

  今年5月,邓某在湖南省长沙市火车站,花3000元购买了25000元假币,刘某则从湖南省涟源市老家带来10000余元来长沙,二人将真币和假币拼接在一起,跑到江西省宜春市、新余市、分宜县等地,以购买卫生巾、鸡精等日用品方式使用假币。

  刘某将侄子刘祥某和吴某也拉下水,给二人分配任务,每天用光1000元,主要用于购买20元以下的香烟,以假币购物,找回真币,再将香烟与真币交给刘某。刘某给二人每人每天100元工资,另负责二人日常开销。

  邓某和刘某二人将找回的真币存入银行,或将真币换成百元钞票,再用真币与假币拼接,循环变造假币,供其继续获取非法利益。

  邓某等人在分宜县频繁使用假币,遭到群众举报,引起警方重视。5月14日晚,邓某等四人在分宜县某宾馆落网,警方当场缴获假币19400元、变造币8700元、银行卡40张、使用假币购买的香烟247包、卫生巾15包、鸡精等日用品5件。

  分宜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邓某和刘某等人采取用真假货币拼凑的手段,改变货币的真实形态,变造货币达245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变造货币罪;刘祥某、吴某明知是假币而使用,金额达158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使用假币罪。

  最终,经法院一审判决,邓某和刘某犯变造货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年零六个月;刘祥某、吴某犯使用假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一年。四人各处罚金10000元。
(责任编辑:周径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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