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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贸部门及企业积极应对“俄白哈关税同盟”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12月21日00:03
  新华网乌鲁木齐12月20日电(记者李晓玲、刘杰)2009年11月成立的"俄白哈关税同盟",对新疆与同盟成员国及相邻国的贸易与投资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为了应对这些变化,新疆商务厅16日联合商务部欧洲司在此间举办了"俄白哈关税同盟"座谈会,邀请三国海关和商务部门官员、外贸专家解读三国关税同盟,以期通过广泛与各方沟通,听取企业反映和专家建议,让我国外贸主管部门、专家和企业及时了解三国关税同盟的基本情况和执行状况,找到妥善应对关税同盟的办法和措施,促进新疆外贸迎难而上。

  2009年11月,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三国元首签署了《关税同盟海关法典》,这标志着"俄白哈关税同盟"正式成立。自今年1月起,俄白哈三国开始对外实行统一税率,7月1日起,俄、白俄间又率先取消关境。自2011年7月起,俄哈间也将取消关境。此外,乌克兰、吉尔吉斯斯坦、叙利亚、摩尔多瓦、塔吉克斯坦等国也有意加入关税同盟。

  届时,在我国的北部及西北部边境,将形成一个拥有1.7亿人口、石油储量900亿桶、GDP总量约2万亿美元、工业产值达6000亿、农业产值为1120亿、商品周转额达9000亿美元的统一经济体。这也标志着由俄罗斯主导的"统一经济空间"初具雏形,作为该同盟金融和贸易中心的俄罗斯将成为其中最大的受益者。

  我国商务部欧洲司商务参赞李静援表示,俄、白、哈,以及相邻的吉尔吉斯斯坦是我国在独联体中的重要贸易伙伴。近年来,双边经贸合作得到快速发展,特别是2008年,俄、哈、吉分别成为我国在独联体中的前三位贸易伙伴。因此,关税同盟的实施必然对我与各国的双边贸易和投资产生影响。

  新疆商务厅边贸局局长杨开新也告诉记者,关税同盟实施以来,新疆商务厅收到疆内众多外向型企业要求分析、解读关税同盟相关情况的反映。新疆商务部门将会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形成对关税同盟的长期跟踪和应对机制,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和机制。

  据了解,俄罗斯和中亚国家是新疆的重要贸易伙伴,其中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是新疆第一和第二大贸易伙伴。关税同盟的实施,使这三国的海关法律更为透明规范,有助于我国企业逐步向规范贸易秩序过渡,保护我外贸企业的合法权益,预防贸易风险。

  但与此同时,三国关税同盟也影响了我国与这三国的对外贸易,其中哈国将机电产品进口税率提高5-10%,增加了我国企业出口成本;我国与这些国家的投资和工程承包活动,在同盟实施之前签署的合同,执行时都会受到价格和成本因素影响。此外,关税同盟要理顺各方关系还有一个过程,势必给外贸企业通关报关带来诸多不确定因素。可以预见,中国商品在这三个国家的市场占有份额会在短期内有所下降。(完)(责任编辑:牛敏)

  作者:李晓玲 刘杰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周径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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