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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股高手”吸收2000万炒股 透支百万还账获刑

来源:京华时报
2010年12月22日03:56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42岁的李兵自认“炒股高手”,吸收2000多万元资金投入股市,却因为亏本不得不透支信用卡偿还利息。前天,这位炒股高手被认定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信用卡诈骗两项罪名,被海淀法院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北京人李兵是北京中亚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从1997年开始炒股票,算是个炒股老手。他在供述中说,自己起初做得不错,看盘挺准,自认为有一技之长,就想着弄点资金挣钱。起初他只替朋友买卖股票,按收益的多少依据约定比例支付利息。后来朋友劝他成立个公司,专门帮别人做股票生意。于是在2005年,李兵注册成立了北京中亚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经朋友介绍有10多个客户找他投资股票。因为公司没有经营股票的资格,他就以个人的名义与客户签订借款协议,约定用借款额的2%至6%作为利息。

  为了周转股票资金,他用朋友的身份证申领信用卡,套取现金投资。从2007年到去年5月,李兵向余先生等13人吸收资金共达2054万余元,用于投资股票,并承诺高额返还利息。在2008年股市大跌之前,李兵利用股市赢利和透支套现,基本都能以月付或季付的方式给投资人支付利息,共支付过161万余元。但2008年之后股票全面下跌,李兵再未支付利息,也未还款。法院查明,2005年至去年8月,李兵使用本人或他人的身份证,以北京中亚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名义出具证明文件,申领交通银行太平洋贷记卡30张,然后使用这些信用卡刷卡消费、提现,截至去年8月共透支本金108.94万余元。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经过多次催收,李兵始终未归还,交行报案后李兵被抓。

  庭审中,李兵表示认罪。法院认为,李兵以投资股票高额返还利息为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且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超过规定期限透支,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数额特别巨大,也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两罪并罚。法庭鉴于他认罪态度较好,而且归还给被害人一些利息,对其从轻处罚。宣判后,李兵没有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法官说法

  个人代炒股不合法

  该案主审法官曹晓颖表示,“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是众多股票节目的首选台词,虽然投资者都希望通过炒股将钱款升值,但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对股票交易行为加以规范,只有经合法注册并获得许可的经纪公司才能代为买卖股票,自然人不得代为交易。因此投资者不要轻信任何许诺,轻易将积蓄交由他人处理,要通过正规渠道,寻找有资质的公司进行理财。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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