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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多个小区装宽带网络被开发商垄断业内人士披露 住宅小区“宽带垄断”存灰色收益链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12月22日08:18

本报记者潘从武本报通讯员瞿学江陈勇

  “选择接入哪家运营商的宽带应由业主说了算,凭什么开发商替业主做主?”近日,《法制日报》记者接到多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市民反映称,住宅小区宽带网络被开发商垄断,用户无法选择自己喜欢的网络。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在“宽带垄断”的背后,是开发商巨大的灰色收益链。

  



  业主“我的选择权被剥夺了”

  近日,刚搬到银川市某小区的胡先生被告知“家里如果安装有线宽带网络,只能选择联通宽带,电信宽带无法入户”。

  由于供职单位的工作系统平台仅适用于电信网络,若选择其他网络,系统将无法正常工作,胡先生只好放弃,改用无线宽带。

  “宽带成了垄断品,等于剥夺了我们的选择权。再者,万一这仅有的一家服务不好,难道用户只能忍气吞声?”胡先生质疑道。

  这样的烦恼还降临到家住银川市兴庆区林荫香榭小区的沈先生头上。他告诉记者,家里安装的是电信宽带,前段时间因工作需要想换用其他网络,也被物业部门以“只此一家,无法更换”为由拒绝。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业主“被选择”是由于开发商在小区建设前与运营商达成排他性协议,致使有线宽带和固定电话业务被垄断,业主别无选择。

  


  揭秘“最后一公里”藏灰色收益

  “其实运营商不乐意看到这样的局面,因为我们也是被开发商牵着鼻子走的。”某电信运营商银川分公司的一位负责人透露,一般而言,小区或楼宇红线以内的电信基础资源是属于几家运营商共享共用的,红线以内的入户线则由房地产开发商投资,被称为“最后一公里”,成本会分摊到房价中。宽带入户已是新建房屋必备的配套设施,对运营商而言,谁拥有小区宽带布线权就意味着长期的、庞大的、稳定的客户群,意味着丰厚的收益。

  “要么就是运营商替开发商投资布设入户线,要么就是开发商自己投资入户线,再将使用权高价卖给运营商。总之,开发商是只赚不亏的。”这位负责人说,各运营商每年在这方面的投入都是不小的数目,但也是无奈之举。

  另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则表示,电信运营商尽管在之前花费了数目不菲的“入场费”,但在完成“圈地”后就可享“独食”,未来的收益可以得到保证,收回成本指日可待。在此过程中,只有业主没有任何话语权,只能被动接受。

  实际上,早在2007年,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现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原建设部(现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联合发文,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管理者不得就接入和使用住宅小区和商住楼内的通信管线等通信设施与电信运营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电信运营企业的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

  然而,据知情者透露,由于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规定并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宽带垄断”愈演愈烈,成了一条不成文的“潜规则”。

  


  源头多头管理致问题难解

  “房地产开发商与运营商达成的排他性协议,垄断宽带网络的"最后一公里",显然是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小区业主是电信运营商的最终选择者和使用者,业主有权参与选择。”宁夏律师鹿璐说。

  同时,宁夏律师程鹏认为,原建设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于2007年发布的通知以行政规章的形式,确定了小区通信配套设施“所需投资一并纳入相应住宅小区或商住楼的建设项目概算,并作为项目配套设施统一移交”,也就是说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应当是由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具有宽带选择权。

  对此,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市场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电信条例中虽然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电信用户选择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开办的电信服务,也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而低于成本提供电信业务或者服务进行不正当竞争。但对通信设施的有关规定却存在冲突,通信配套设施的产权问题属于原建设部管理,电信、网络则归于原信息产业部。

  “如果小区通信设施的投资者是开发商自己,按照原建设部的规定,作为附属设施的通信设施产权属于消费者;但如果开发者是通信运营商,按照原信息产业部"谁投资、谁建设、谁拥有"的规定,产权则属于运营商。由于产权的归属问题涉及到开发商、业主、运营商等多方面,因此在保护用户选择权和运营商平等接入权上都有相当的难度。”这位负责人说。

  据悉,截至记者发稿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服务行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综合治理工作督查组已开始对相关单位进行相关调查。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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