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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电动车保管违规收费屡禁不止 标价牌藏玄机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2010年12月23日14:46

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记者李建超) 近日,部分市民反映南宁市朝阳商圈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简称“三车”)停放保管点有违规收费的现象。12月22日,南宁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兵分两路,对该商圈的部分“三车”保管点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大多数市民对违规收取保管费现象无动于衷;面对监管部门的检查,保管员开始玩起“游击战”。

标价牌中藏“玄机”

当日下午,记者跟随检查人员来到万达广场附近的几个保管点,这些保管点由兴宁区民生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在这里,大多保管点没有按规定悬挂标价牌。在位于新华街新华书店右侧的一个保管点,管理员竟把标价牌挂到了自己家中。当检查人员要检查标价牌时,他一路小跑,来回花了五分钟才把标价牌拿回来。这期间,检查人员担心保管点丢了车辆,只好临时当起了保管员。“这里没有地方挂,很不方便。”保管员解释道。

“这上面的内容太容易产生歧义了。”对于牌子上写的“长期停放的车辆,按照月票1元/天收取服务费”这句话,检查人员说不是物价部门的监制内容,也不符合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长期”到底是多长?按规定,白天7时~19时停放收费统一为0.5元/辆·次,目前有部分保管员却以“停放时间较长”为由,违规收费。

据介绍,明码标价牌是为了方便群众监督和相关部门管理而制作的,截至目前,南宁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已完成了344个停车场(点)标价牌样式的监制审核。按规定,每块牌子上都要写有经营点的位置和不同的编号。然而,在检查过程中,却有很多保管点的明码标价牌标示信息不全。

市民对1元收费见惯不怪

在万达广场中国银行保管点前,记者发现,大多数市民在离开保管点前,都主动地拿出1元钱,连同保管牌一起交给保管员。由于检查人员的到来,保管员主动找钱给市民,市民还奇怪地问:“为什么要找我钱,不是一直收1元钱的吗?”

“这里的电动车保管白天都是收1元的,晚上11时前收1.5元,11时后收2元。”李女士说,她经常到这附近来办事,早就习惯了这样的收费。

刚取出电动车的市民王先生说,他从报纸上得知现在电动车的保管费用是白天0.5元。但他给保管员1元钱时,保管员从来不找补,因为担心浪费时间,他也没跟保管员理论过。不过,有时候,他给保管员0.5元钱,保管员也没有要求他给1元钱。  

记者发现,就在检查人员眼皮子底下,一位保管员仍对部分车辆收取1元的保管费。该保管员称,她有两种收费标准,一种是拿着黄牌的,停的时间长,所以收1元;另一种是拿蓝牌子的,这是停不久的,所以收0.5元。而当检查人员问及时间长是否超出“7时至19时的时间段”时,保管员却称“不知道”。

违规收费为何屡禁不止

据了解,从今年7月15日起,南宁市开始执行统一规范的“三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为了保证这一规定的落实,南宁市物价部门在媒体上进行了大力宣传,并多次组织检查。然而,直到今天,违规收费现象仍然存在。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违规收费屡禁不止呢?

检查人员介绍,在新规出台之前,南宁市的电动自行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由经营者自主定价,普遍按1元/辆·次(白天)收费,这一收费标准已存在多年。新规出台,直接触动了经营者的利益,保管场点产生了强烈的抵触情绪。加上南宁市电动自行车尚未实施牌照管理,保管难度高,赔偿风险大,也成为保管员抗拒执行新规的主要理由。

“保管场点收费基本没有票据提供,这又增添了调查取证的难度。”检查人员说,现在的保管员已经开始与监管部门玩“游击战”。面对这样的情况,物价部门也进行了严查严管,对市民投诉较多的20多家“三车”保管服务主管单位下发书面告诫函,重申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同时,将情况向所在城区政府通报等。

此外,检查人员希望,除了监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外,市民也应该主动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要助长保管点的乱收费之风。 

    作者:李建超

(责任编辑:new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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