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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交警“人肉搜索”套牌车 曝嫌犯信息存争议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10年12月25日07:15
民警对套牌车进行检查。
民警对套牌车进行检查。

监控拍下的套牌车画面。
监控拍下的套牌车画面。

  “你还别说,网络的力量真是大,一辆套牌车竟然也被‘人肉’搜索出来了。”昨天记者从常州翠竹派出所了解到,12月19日,常州交巡警高架道路大队在博客上“人肉”搜索一辆套牌车,仅仅过了5天,这辆套牌车就被网友发现,该所民警及时出警,找到了这个“李鬼”。让人震惊的是,从今年8月份至今,这辆套牌车有29条违法记录,罚款金额累计达14000多元。

  交警博客发布套牌车信息

  市民王先生(化名)有一辆银白色的丰田卡罗拉轿车,车号为苏DK7289。不久前,前去处理违章的时候,竟然发现自己的罚款超过了万元。他立刻将这一情况向公安部门进行了反映。经过初步核实,警方判断,有人套了王先生的车牌,并在公安内网上发布了相关的协查通告。

  19日,常州交巡警高架道路大队在其博客上发布了《涉车违法网络人肉第一帖》,内容为这辆套牌车的相关信息。警方在博文中表示,经过比对视频测速图像,这辆苏DK7289号深色丰田凯美瑞小轿车涉嫌套用他人机动车号牌多次违法超速,而真车应该是辆银白色的丰田卡罗拉。

  为了尽快找到这辆车,该大队还在官方博客开辟《网上布控》专栏,向社会广泛征集破案查缉线索,希望热心网民踊跃“报料”。

  记者登录了常州交巡警高架道路大队的博客后看到,其中的26篇博文大多为工作新闻和高架行车指南等内容,点击率基本上都在个位数。而这个人肉违法车辆的帖子却异军突起,发布仅有几天时间,点击率就已经上百。“现在这样的做法在常州其实挺流行的,有的时候我们派出所也会将内网上的信息放在派出所的博客和微博中,让更多的老百姓了解相关治安信息。”

  翠竹派出所的民警告诉记者,高架大队的做法在常州公安系统中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微博和博客已经成了民警与违法犯罪做斗争的好帮手,“通过网络,公布一些可以让大家知晓的信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网友5天时间找出套牌车

  “人肉帖”发布的第三天,就有网友举报,称这辆蓝绿色的凯美瑞轿车出现在飞龙路家乐福超市附近,而车号正是帖子里公布的“苏DK7289”。然而,辖区派出所赶到现场时,这辆车已经不见了踪影。“当时我们分析,既然车主到这里买东西,估计是附近的居民。”

  办案民警向记者透露,在对案情进行研判之后,派出所发动周边的小区保安和居民群众,一同来寻找这辆车。昨天上午,又有网友报警,称这辆车出现在金百花园小区9幢的楼下。“远看车号是苏DK7889,走近一看,原来是‘2’上面斜着粘了张白色的胶带纸,和8有些神似。”民警接到这一举报后,立刻赶到现场进行寻找。很快,民警就发现了这辆车,不过车主并不在车上。高架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后,确认这就是该大队通过网络人肉的套牌车。撕掉“2”上面的白色胶带纸之后,“苏DK7289”的本来面目在此展现出来。

  据民警分析,车主可能是担心自己的套牌被人发现,故意用胶带纸进行伪装,“其实一点用都没有,我们这些看过那个‘人肉帖’的人,一眼就认出了那辆车子”。

  “李鬼车”一天最多违法4次

  在小区物管人员的带领下,民警找到了车主张先生。“他看到警察上门,一开始并不承认车子是自己的,后来在大量证据面前,才停止了狡辩。”据办案民警介绍,事实上这辆车是其从二手车市场上买来的,“价格比较便宜,只要9000多元,他当时担心是盗抢车,还特意要对方出了一份证明”。据张先生介绍,今年8月份的时候,一个“热心”的朋友提供了一张牌照给他,让他放心用。“这个牌照倒是真的,不过是其真正主人在五星欧尚超市附近丢失的。他现在说给他牌照的朋友已经因为别的案件被警方抓住了,对此我们还要继续核实。”

  据了解,有了这块别人名下的牌照,想到自己违法之后也不用面对交警部门开出的罚单,张先生开车着实有些“烦不了”,从8月至今共有29条交通违法记录,闯红灯7次,5次超速50%,2次超速70%,最高纪录是一天违法4次。如今,这辆车交通罚款就达14000多元,“这还没有算上使用‘套牌’的1800元罚款”。

  公安部门提醒广大开车人,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使用‘套牌’,驾驶“套牌”车辆疯狂违法,更是错上加错。 王晓冬 赵松华 郭靖宇

  相关链接

  常州天宁警方也用过这招

  借用网民“人肉搜索”征集线索的例子,常州交巡警高架大队应该不是第一个。在此之前,常州天宁警方用过类似的方法,效果也很好。

  11月26日,常州天宁警方在博客和微博里发布悬赏“通缉令”,披露了犯罪嫌疑人常学军的信息:绰号“常军”,男,40岁,身高168cm左右,体态稍瘦,短发,脸型偏长,逃跑时上身穿咖啡色短夹克衫。还附上了常学军的照片。凡是提供警方破案有效线索的,最高可奖励1万人民币或Q币。这条消息经本报报道后引起了读者的强烈反响。12月3日晚,杀人嫌犯常学军在网民的敦促下向天宁警方投案。据了解,这是我省公安机关通过微博“网络淘凶”成功的第一案。综合

  多说一句

  人肉缉凶须避免侵犯嫌疑人隐私

  从这两起案例来看,通过“人肉搜索”追凶的效果的确很不错,警方的办案成本大幅度降低,办案效率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更重要的是,网友“人肉”还给疑犯带来了很大的心理压力,杀人嫌犯常学军最终向常州天宁警方投案自首就是很好的佐证。

  那么,警方“人肉搜索”嫌疑人是否就是百利而无一弊呢?其实也未必。所谓嫌疑人,就是还没有确定其有罪,一旦警方公布的相关资料里有错误信息,“人肉搜索”肯定会对其生活造成极大的影响。即便警方公布的信息完全准确,因为人肉搜索的不可控性,犯罪嫌疑人的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相关权利也很有可能被部分网友肆意践踏。

  如何将“人肉缉凶”这种新举措做得更完备,对“人肉”过程中的失当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约束,对警方的智慧是个考验。 编 者

(责任编辑:周径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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