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胡希忠、胡希万为首的20人涉黑团伙,在市五中院受审。 通讯员 五中宣 记者 刘嵩 摄 |
飙车被斥 黑老大当街打警察
璧山胡希忠兄弟涉黑案开审,开赌场、控制青蛙市场,被控8宗罪
华龙网讯(记者 陈保发)马路飙车,被民警指责,黑老大很生气,随即纠集人员将这名警察及其父亲打伤。昨天,在璧山县丁家镇及周边地区为非作歹9年、以胡希忠与胡希万为首的20人涉黑团伙,在市五中院受审。其中,胡希忠、胡希万被控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损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等8项罪名。因案情重大复杂,庭审预计将持续5天。
教训手下
“马仔”不服从命令遭刀砍
今年41岁的胡希忠是璧山县丁家镇人,弟弟胡希万小他3岁,两人均只有小学文化、无业。
检方指控,2000年至2009年7月,胡氏兄弟便纠集胡科培、叶宝中、周宇等人,有组织地开设赌场。为扩大影响,胡氏兄弟又先后纠集郑中茂、张晓勇、陈君等人,胡科培、郑中茂、张晓勇等又纠集多名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杂人员,大肆进行开设赌场、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该组织成员都明白,胡希忠、胡希万就是他们的“老大”,为笼络手下,组织成员可领取工资。不过,他们也有组织纪律和奖惩规定:对违反组织纪律的成员实行暴力殴打等惩罚措施。该组织成员王以勇、唐富顺就因不服从命令和违反纪律,被刀砍、殴打。
开设赌场
通过10余赌场放高利贷
2002年至2007年下半年,胡希忠、胡希万先后纠集胡科培、郑中茂、张晓勇、周宇等9人,在璧山县马坊镇桂花村、璧山县“帝雅茶楼”、璧山县“巨龙茶楼”、璧山县“似水年华茶楼”,以及璧山县丁家镇、三合镇、健龙乡、广谱镇、正兴镇等地,开设了10多处流动赌场,为赌客提供用麻将进行的“托二八”赌博,每局提取赢家收益的1%~5%作为盈利。
据悉,这些赌场具有较为严密的组织分工,其中郑中茂、张晓勇、周宇等人作为赌场“股东”,要参与坐庄赌博,并分取赌场利益。赌场还有专门的“放哨”人员。此外,他们还在赌场里发放高利贷,为赌客进行赌博提供资金保障并从中渔利。
截至2007年下半年,胡氏兄弟及其组织成员通过开设赌场非法获取了巨额利益,仅在“帝雅茶楼”、“似水流年茶楼”两处开设赌场,就获利上百万元。
为了控制璧山县丁家镇及周边地区的赌博市场,胡氏兄弟还安排手下多次打砸其他赌场。2009年5月的一天,胡希忠、胡希万手下成员来到广谱镇周某开设的赌场内,威胁周某每月缴纳1000元“保护费”,否则就要打砸其赌场。于是,当年5~7月,周某被迫分三次上交了3000元。
酿下命案
赌客强取赌资被当场刺死
2003年2月15日,胡希忠、胡希万与罗礼福(已死亡)、万财勤、罗明厚(均另案处理)等人在重庆市璧山县马坊镇桂花村开设赌场,鲍军、杨军琦、刘宾等人准备应对。
当天下午,张光伟带领钱大喜等4人持砍刀到赌场闹事,并强行拿取赌桌上部分赌资。正准备离开时,胡希忠、胡希万、万财勤、罗礼福、刘宾等多人分别持锄头、铁铲、刀、板凳等凶器赶到,与张光伟等人发生打斗。
打斗中,胡希忠、胡希万、罗礼福等人持械追赶钱大喜等人。万财勤、刘宾等人则与张光伟发生打斗,期间,刘宾持刀刺中张光伟背部,致其当场死亡。
控制市场
一斤青蛙收一元“保护费”
在璧山县丁家镇等地,提起胡氏兄弟,一些经营青蛙的商贩都提心吊胆。
2004年、2005年左右,胡氏涉黑组织“骨干”成员胡科培安排万仁洪、王以勇、唐富顺等人,在璧山县丁家镇及周边地区向青蛙经营户王某、何某等人收取“保护费”,经营户每收购一斤青蛙,都得向胡科培等人缴纳一元钱,不听话的就要遭来拳打脚踢,甚至刀砍。
仅靠收取“保护费”,胡科培等人便从中获利4000多元。
暴力袭警
飙车被制止找人打伤民警
吃饭、唱歌与人起纠纷,团伙成员家属买东西时跟人起争执,甚至去人家赌场里占“干股”遭拒,该涉黑团伙都会采取同样的方式去解决——“武力”。
记者注意到,该团伙仅寻衅滋事一项罪名,检方指控的违法、犯罪事实就多达22笔。
2008年九十月份,被告人罗晓洪、郑中茂先后接受璧山县丁家镇10多位正规客运长安车车主的雇请,制止非法长安车主载客营运。于是,罗晓洪、郑中茂等人遂多次采取威胁、砸车玻璃窗等方式,强行阻止非法长安车主载客。
2008年10月初的一天,“黑老大”胡希万驾车行至璧山县丁家镇丁家中学门口时,由于车速过快,被路经此地的公安民警凌某指责。胡希万很生气,于是下车与凌某发生争执,并纠集人员当街殴打凌某及随行的凌某父亲,将2人打伤。
事后,凌某因害怕胡希万等人报复迫害其家人,不敢要求司法机关追究胡希万等人的责任。来源:重庆商报
这帮黑社会够猖狂:超他车要挨打 看他也要挨打
“对头,我们有这个黑社会组织。”第七被告人叶宝中出人意料地“爽快”承认了涉黑指控。昨天上午,以胡希忠、胡希万两兄弟为首的璧山涉黑组织20名被告人在市五中院受审,胡氏兄弟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8宗罪。因案情重大复杂、涉案众多,庭审预计持续5天。
民警挨打也不敢上告
胡希忠今年41岁,胡希万38岁,璧山丁家镇人,在当地是出了名的“忠哥”、“万哥”。因两人块头都很大,很多人又喊他们“大骨骼”、“二骨骼”。
检方指控:2008年10月初的一天,胡希万驾车行至丁家中学门口时,因车速过快,被路经此地的民警凌某指责。胡希万当即下车和凌某发生争执,随后胡希万纠集人员殴打凌某和凌父。事后,凌某怕胡希万等人迫害家人,没有要求司法机关追究胡希忠等人责任。
在当地乡镇,连警察都不敢轻易惹上胡希万等人,何况是一般居民。检方证实:打架中,他们不仅准备了砍刀,还使用过防弹背心。
手下不听话就用刀砍
检方指控,自2000年以来,胡希忠、胡希万先后纠集周宇、叶宝中、胡科培及罗明厚(另案处理)等人,有组织地开设赌场,非法获取经济利益。
为扩大影响力,胡氏兄弟又先后纠集郑中茂、张晓勇、陈君、罗晓洪、柯晓东等人,胡科培、郑中茂、张晓勇等人又纠集了多名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大肆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暴力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胡氏兄弟为组织者、领导者,胡科培、郑中茂、张晓勇、陈君、叶宝中、周宇为骨干成员,万仁洪等近20人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他们通过故意伤害、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暴力犯罪,插手民间纠纷,对丁家镇及周边地区群众形成心理强制与威慑,致使群众合法利益受损而不敢举报控告。
检方还认为:这个组织的成员比较固定,并形成了成员认可的纪律制度和奖惩规定,明确下级成员绝对服从上级组织成员,组织内部命令层层传达,组织出面解决成员对外发生的纠纷,对违反组织纪律的成员实行暴力殴打等惩罚措施。如成员王以勇、唐富顺,因不服从命令和违反纪律,被刀砍、殴打。
别人超车挨了一顿打
2008年7月的一天晚上,一司机钟某驾车超了胡希忠的车,胡希忠在璧山青收费站与对方发生争吵进而抓扯。胡当即纠集人员将钟某及其儿子打了一顿才作罢。
不仅胡氏兄弟惹不得,其手下也惹不得。2001年10月的一天晚上,胡科培在丁家镇建设碑附近,以杨某、颜某、黄某等人开车乱超车、鸣喇叭为由,用摩托车强行将几人挡下。“二胡”等人赶到,将几人一顿暴打,致颜某当场昏迷。
2005年12月29日晚,邻桌男子仅因敬酒时称胡科培为“小胡三”,就遭来一顿暴打。
2006年8月19日下午,组织成员周堡霖在丁家镇一网吧门口,无故搭讪一男子的女朋友,还约人将该男子打了一顿。
2007年夏季的一天晚上,组织成员叶宝中在丁家镇一洗脚城,因另一顾客“用眼睛瞪自己”,就约人将其打伤。
2008年10月24日下午,组织成员陈君、万仁洪到丁家镇一游戏室打游戏,以游戏室服务员未预留座位为由,将两台游戏机砸坏。
开赌场给手下发工资
据指控,胡氏涉黑组织的经济支撑主要来自赌场:2002年至2007年下半年,“二胡”先后纠集多名被告在璧山县“帝雅茶楼”、璧山“巨龙茶楼”、璧山“似水流年茶楼”、璧山丁家镇定林村老街严祖才家、璧山县三合镇、璧山县健龙乡等多处地点开设流动赌场,每局提取赢家收益的1%-5%作为赌场盈利。
成员叶宝中证实:“赌场每天的赌注都有几十上百万。”检方指挥:到2007年下半年,这个组织仅在“帝雅茶楼”、“似水流年茶楼”两处开设赌场,就获利上百万元。收入被用于组织日常开销,给成员发放工资等。
法庭上,黑老大胡希万的辩护律师问第七被告人叶宝中:“你认为你们有没有这样一个涉黑性质组织?”
“对头,我们是有个黑社会组织。”叶宝中的“爽快”显然太出乎人的意料。律师当即追问:“所谓的组织,不管合法非法,都有严格的上下级关系,你们的组织关系是怎么样的?”
“我的上级就是胡希忠、胡希万,我没得下级。”叶宝中说:“平时,我们都是忠哥、万哥的喊起的。”
保护赌场利益敢杀人
为捍卫赌场利益,胡氏兄弟不惜打架伤人甚至致人死亡。2003年2月15日,“二胡”等人在马坊镇桂花村开设赌场,还专门安排了人手负责赌场安全。他们得知张某当天将要到赌场闹事,遂安排人手应对。
当日下午,张某带4人持砍刀来到赌场闹事,并强行拿取赌桌上部分赌资,胡氏兄弟等人分别持锄头、铁铲、刀、板凳等凶器与张光伟等人发生打斗。张某背部中刀当场死亡。
此外,他们还多次到其他赌场强行入干股,或直接打砸赌场、打伤人员,控制了丁家镇及周边地区的赌场。
2009年5月初,组织成员唐富顺等人到周某开设于璧山广普镇白鹤府家中的赌场,威胁周某每月缴纳“保护费”1000元,否则赌场就开不了。周某被迫交了3个月的“保护费”。
发个拆迁通知赚10万
2008年3、4月,重庆璧山县璧南物业公司股东陈某,在负责拆迁丁家镇农贸市场过程中,因几个经营户拒绝搬迁,陈某遂找到胡希万出面解决。
胡希万用自己的名义发拆迁通知,并带领手下多人言语威胁、砸卷帘门、强行撬门等方式,逼迫经营户搬离农贸市场。事成后,胡希万从中获利10万元。
2008年9、10月,组织成员罗晓洪、郑中茂先后接受丁家镇十余辆正规客运长安车主的雇请,制止非法长安车载客。郑、罗等人遂多次采用威胁、砸车玻璃窗等方式,强行阻止非法长安车载客,从中获利数千元。
据查,2004年、2005年左右,胡科培等人还在丁家及周边地区,按每收购一斤青蛙缴纳一元钱的方式,强行向青蛙经营户收“保护费”,获利4000余元。来源:重庆晨报
记者 肖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