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李海霞)28日,商务部公布2011年首批稀土出口配额,为11146吨,该数字较去年第一批配额16304吨,降低约11.4%。
商务部外贸司有关负责人表示,2011年第一批稀土出口配额下达给符合2011年稀土出口配额申领条件的企业。配额安排主要依据各企业2008年-2010年1-10月份的出口实绩。为体现向生产企业倾斜的原则,配额安排适当参考生产企业2009年度出口供货量。
据悉,2011年符合稀土炭出口配额申报条件的企业包括22家中资企业和10家外资企业。其中,中资企业中4家流通企业,18家内资生产企业,与2010年的第一批名单保持一致。
2011年我国稀土出口企业名单公示前夕,财政部公布,经国务院批准,自2011年1月1日起,我国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将进行部分调整,个别稀土产品出口关税提高。明年将其他未相互混合或熔合的稀土金属、钪及钇的出口暂定税率为25%;其他氧化稀土的出口暂定税率为15%。
鉴于平远三协稀土冶炼有限公司目前年处理300吨混合氧化稀土的项目已经停产,正在进行生产设备更新,此次暂不为其下达配额,待其项目更新完成且于2011年3月底前通过广东省环保厅环保竣工验收后,再为其补充下达配额。
(责任编辑:赵婷)